若愿意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承受家庭暴力行为之一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在离婚之际提出关于权利义务救济的赔偿请求。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亦明确指出,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就共同财产的处置达成共识,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量诸多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双方的经济实力、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以及各自的贡献程度等等,以此为基础来确定财产分割的方式与比例。
针对因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案件,通常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望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或者相应的损害赔偿,以彰显对其所受伤害的补偿以及对过错方的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家暴怎么分财产
对于那些由于遭受家庭暴力而选择终结婚姻关系的人而言,他们在处理财产分配问题时往往会面临一些不利条件。
在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事宜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将会秉持尊重妇女儿童及全社会人性权利的基本原则,并采取倾向于保护无过失方权益的做法来作出最终裁决。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将被视为具有重大过错的一方,这意味着在财产分割过程中,他或她可能需要承担减少以及甚至完全丧失财产的后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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