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双罚制。也就是说,除了处罚单位本身外,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有些犯罪法条表述为单位犯罪,但刑法规定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本身,如果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规定没有规定双罚制的,就实行单罚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单位犯罪处罚哪些人员
对于涉及到单位犯罪的案件,法院会首先针对涉案单位依法处以罚金,同时也会向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的直接责任人员施加相应的刑事惩罚。
值得强调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具备特定的性质,即它们必须属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具有官方身份的组织。
除此之外的任何非官方形式的实体都无法构成单位犯罪。
这在刑法理论上,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既有个人行为主体,又有单位行为主体的双重行为结构。
而那些以单位为主体进行的犯罪活动,我们通常称之为单位犯罪。
在此背景下,一般情况下,单位犯罪指的就是那些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了自身所代表的利益群体获取不正当利益,或是以单位的名义为其全体成员或大多数成员谋求非法利益,这类犯罪行为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既定的单位决策流程决定,然后再由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加以落实执行,并且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受到相应刑罚制裁的犯罪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