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弃车逃逸一般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弃车逃狱怎么处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驾驶机动车辆过程中如果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或者对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如果交通运输肇事者在肇事之后选择逃离现场,甚至是存在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那么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由于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因失血过多或其他原因离开人世,那么肇事者将会受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选择弃车逃离现场,通常需承担全面的赔偿责任,并且将会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严厉惩处,包括吊销其机动车辆驾驶执照,同时终身禁止再获取新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在情节更为严重者,即构成犯罪行为时,法律程序仍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蓄意破坏、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当事人,他们将承担起所有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