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誉侵权和诽谤有什么区别
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
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
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如:
散布虚假消息,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
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
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
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名誉侵权和诽谤罪的区别有哪些
(1)原汁原味的诽谤罪须传播经过捏造的,纯属虚构的事实。
倘若涉案事实确实存在,哪怕这种存在会对他人的声誉及尊严造成损害,同样无法定为诽谤罪。
然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事件中,即便所陈述的内容都是真实的,但只要是当下法律明文禁止公开宣扬的,一经公开即会对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产生伤害的话,也是完全符合名誉侵权的条件。
(2)作为法人、公众组织或社会团体,他们并不能构成诽谤罪的攻击目标。
然而在名誉侵权事件中,上述那些主体都可能成为声名狼藉的受害人。
(3)对于责任归咎的判断标准也存在显著区别。
诽谤案件中的主观责任必须直接性的、蓄意的;
而名誉侵权行为中的过失行为亦被认为是可以构成该类案件的主观要素。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