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可以不坐牢吗
可以。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挪用单位资金未超过三个月归还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则不会坐牢,但如果挪用的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可以取保候审吗
对于涉嫌挪用资金这一类罪名,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特定条件,则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我国司法机关在对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时,根据其具体情况,以下四种情形是可以准许进行取保候审的:
其次,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且经采取保证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分子;
再者,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处于孕期中的女性,抑或是正为子女哺乳的母亲,她们在经采取保证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话,都是可以实行取保候审的对象;
最后,倘若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保证措施来继续侦查案件真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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