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羁押期限届满之后,在特定的情境之下,犯罪嫌疑人仍可能面临再度被拘留的风险。若新发现的证据揭示出犯罪嫌疑人涉嫌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或者存在逃避侦查、审判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或检察院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再次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刑事拘留期间可以否撤销缓刑
判断缓刑能否撤销,需要参照满足哪些具体的撤销条件;
只要符合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项,缓刑即会被撤销。
撤销缓刑所需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缓刑罪犯或假释候选人在其缓刑、假释的考察期内有新的犯罪行为或被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之前还存在其他尚未判决的罪行,如果这些行为应该导致缓刑、假释的撤销,那么负责审理该犯罪行为的人民法院应撤回原有的裁判文书中所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且对原审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发出书面通知;
2、在缓刑、假释的考察期内,罪犯出现了以下任一种情况,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在它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关于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之后的一个月之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
(1)违反了禁止令,而且情节严重的;
(2)没有充分理由而不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的,或是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且超过一个月的;
(3)因为违反了监督管理规定,受到了治安管理处罚,但是仍然不改正的;
(4)受到了执行机关的三次警告,但仍旧不改正的;
(5)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况。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刑事拘留朝阳看守所能探视吗
刑事羁押期满,特定情境下,嫌疑人仍可能再遭拘留。若新证据显示其涉嫌新罪行,或逃避侦查、审判,公安或检察院有权依法再次拘留。法律赋予执法部门在必要情况下重新拘留嫌疑人的权力,以确保案件得以彻底调查与公正审判。
四、刑事拘留期满后通知家属来接吗
在刑事诉讼拘留阶段,通常情况下家属无法进行探视。刑事拘留作为一项法律程序,事件还处于调查取证的关键环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次被公安机关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在此前提下,辩护律师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利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交流。然而,对于家属而言,如果希望了解犯罪嫌疑人现状,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届时由律师向家属传递一些不涉及事件核心秘密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拘留期间,由于事件情况往往错综复杂且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以便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羁押期满,特定情境下,嫌疑人仍可能再遭拘留。若新证据显示其涉嫌新罪行,或逃避侦查、审判,公安或检察院有权依法再次拘留。法律赋予执法部门在必要情况下重新拘留嫌疑人的权力,以确保案件得以彻底调查与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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