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又犯罪可以再取保吗
若在被解除羁押状态的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违法行为,申请者通常无法再次获得取保候审权益。由于这一情况表明了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员在社会层面上具有较高风险性,并不满足于取保候审所需遵循的“无需对社会造成危害”准则。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他们很可能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规定方面存在一定缺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出去工作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有权外出工作,但是这种权利并非无限制。
首先,他们需要经过执行机关——也就是我们公安机关的同意和许可。
如果任何被取保候审人员未得到正当获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区,我们有权没收他们已经缴纳的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以下处理措施:
要求此类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书面声明并承认错误,再次缴纳保证金以获得取保候审资格;
或者由我们监督和关押,直到案件彻底解决为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间继续诈骗会怎么样
若在被解除羁押状态的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违法行为,申请者通常无法再次获得取保候审权益。由于这一情况表明了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员在社会层面上具有较高风险性,并不满足于取保候审所需遵循的“无需对社会造成危害”准则。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他们很可能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规定方面存在一定缺失。
四、取保候审期又犯新最还能取保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从事此类诈骗活动,无疑是对取保候审规定的一种重大违反。
首先,司法机关有权立即撤销其取保候审资格,并将其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改为逮捕。
其次,对于新发生的诈骗犯罪行为,将会与原有犯罪行为合并审理,进行数罪并罚。
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视情况将该行为作为从重处分的因素来加以考量,从而加重相应的刑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一系列相关规定,例如不可干扰证人就案情事实作证、不得损毁或伪造相关证据、以及不得有串供等行为。
若存在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涉案人员,将面临着保证金的部分甚至全部没收,同时还须依据事例具体情况,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是提供保证人,抑或是被进一步采取监视居住,甚至可能面临逮捕的法律制裁。
若在被解除羁押状态的取保候审期间再度实施违法行为,申请者通常无法再次获得取保候审权益。由于这一情况表明了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员在社会层面上具有较高风险性,并不满足于取保候审所需遵循的“无需对社会造成危害”准则。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他们很可能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取保候审规定方面存在一定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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