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所载明的赔偿金额通常具备法律效力,然而其有效性必须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
首先,该项约定应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愿,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欺骗或威胁行为。
其次,约定的具体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共道德规范。当双方自愿签署并达成一致意见,且所约定的赔偿金额合理公正时,通常会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是否具有效力
关于离婚协议中是否应有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条款这一问题,答案需依据具体情况予以评估。
如果在双方达成分离共识的前提下,离婚协议明确规定了不直接照料子女一方无需承担抚养费用,那么这样的安排应被视为合法且有效的。
然而,假设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法保证其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以覆盖子女所需的生活开销,从而对子女的茁壮成长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话,那么此类条款便应被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能否诉讼变更
离婚协议中的赔偿金额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条件:一是真实意愿,无欺骗或威胁;二是条款不违法且符合公德。当双方自愿、合理公正地达成一致,赔偿金额即具备法律约束力。
四、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能否诉讼变更
在特定情况之下,离婚协议书所约定的过高的抚养费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调整或改变。
具体来说,假如负责支付抚养费用的一方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比如失去工作、身患疾病等等,这些都使得按照原先的约定支付抚养费用变得过于沉重,并且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他们就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重新评估并调整抚养费用的金额。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会全面考虑到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仅仅是支付方主观地认为抚养费用过高,但是却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撑他们的观点,那么他们的变更请求很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离婚协议中的赔偿金额具有法律效力,但需满足条件:一是真实意愿,无欺骗或威胁;二是条款不违法且符合公德。当双方自愿、合理公正地达成一致,赔偿金额即具备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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