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抢劫并致人伤残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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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者将受严厉惩处,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未成年犯罪者,依据第十七条将给予从宽处理。对于未成年抢劫致人伤残的案件,法院将依法挽救,采取相对宽容的判罚。
未成年抢劫并致人伤残怎么判

一、未成年抢劫并致人伤残怎么判

依照中国惩治罪行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倘若抢劫行为造成被害人遭受严重伤害及/或死亡的情况,此类现象将视为加重量化因素,面临的惩罚也将会更加严厉,有可能处以十年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乃至死刑

至于涉及年龄较小的犯罪者,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应依照第十七条给予相对从宽处理。归结来看,当涉及到一个尚未成年,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实施抢劫,结果导致他人伤残的案件时,法院将依据第十七条试图拯救涉案未成年人,可能会采取较为宽松的判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者将受严厉惩处,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对未成年犯罪者,依据第十七条将给予从宽处理。对于未成年抢劫致人伤残的案件,法院将依法挽救,采取相对宽容的判罚。

二、未成年抢劫如何判刑

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应当承受刑事法律责任,然而应当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类未成年人抢劫的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事责任

当有如下任意一种情况出现时,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1、犯罪嫌疑人通过入室抢劫的方式进行犯罪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轮船等上面进行抢劫犯罪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频繁地从事抢劫犯罪且数额巨大的;

5、因抢劫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或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犯罪的;

7、使用枪支实施抢劫犯罪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用于抗洪、救灾以及救济灾民的物资的。

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抢劫行为的,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们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管教的责任;

如果情节严重,依法更应该对其实施专门的矫治教育措施。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未成年抢劫被害人谅解法院怎么判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实施抢劫行为的案件,如果获得了受害者的谅解,那么司法机关在作出裁判的过程中将高度重视并充分考虑这个特殊情况。在一般的情况下,此类案件都可被视为适用减轻刑事责任的情境。然而,最终的量刑决策仍需要全面权衡各方面的因素,例如犯罪行为的真实性、严重性、具体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司法机关将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定的刑罚范围内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与此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我们应该始终秉持以教育引导为主、惩戒为辅的基本原则,给他们提供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者将受严厉惩处,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对未成年犯罪者,依据第十七条将给予从宽处理。对于未成年抢劫致人伤残的案件,法院将依法挽救,采取相对宽容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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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并未占有财产该怎样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抢劫罪并未占有财产该怎样算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罪并未占有财产怎么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公民的财产时,并未实际占有公民财物的,是属于抢劫行为未遂的情形,怎样处罚要依据案情而定,构成犯罪的从轻、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数额怎么认定
1、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2、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3、抢劫存折、机动车辆的数额计算,参照执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4、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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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致人死亡判多久,抢劫罪怎么判,抢劫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致人死亡如何判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根据罪行轻重,量刑幅度很大,一般来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 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 抢劫案怎样定罪处罚 抢劫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A、先后抢劫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劫财物是在以后对其亲属实施的,或者以后,见财起意又将其财物拿走的案件。基于的故意,实施的行为,构成故意罪,后又基于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实施了抢劫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这两个罪之间没有内在的牵连关系。类似这类案件,应定抢劫罪和故意罪,实行两罪并罚。 B、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是劫取购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C、抢劫以后又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的,或者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根据上述分析,对于抢劫案件的定性要把握两条界限:一是是否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中,二是是否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是否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如果行为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是抢劫财物的必要手段,应定抢劫罪;如果行为发生在抢劫财物过程之外,或者虽与抢劫财物过程有联系,但与抢劫财物无内在联系,应定故意罪。
抢劫罪并未占有财产应该如何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抢劫罪并未占有财产应该如何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抢劫罪并未占有财产怎么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公民的财产时,并未实际占有公民财物的,是属于抢劫行为未遂的情形,怎样处罚要依据案情而定,构成犯罪的从轻、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数额怎么认定
1、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所抢信用卡数额巨大,但未实际使用、消费或者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适用“抢劫数额巨大”的法定刑;
2、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抢劫数额。为实施抢劫以外的其他犯罪劫取机动车辆的,以抢劫罪和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
3、抢劫存折、机动车辆的数额计算,参照执行《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
4、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罪,抢劫致人轻伤,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劫致人轻伤怎么判刑 一般的抢劫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抢劫过程中,至被害人轻伤的,构成抢劫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抢劫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对于民事赔偿方面,犯罪嫌疑人不主动赔偿的,被害人需要自行到提讼或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九)应属抢劫即遂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 (十一)第十条的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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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抢劫未遂临时是否构成数罪并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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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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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抢劫未遂的认定
从《刑法》263条可以知道,入户阿抢劫起刑点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就需要法庭根据犯罪事实的具体情节进行认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2、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关于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在法学界与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主张:
1、抢劫罪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因而界限应当是以行为人是否占有公私财物为标准。
2、抢劫罪不仅侵犯财产权利同时还侵犯人身权利,而且人身权利应当被认定为主要权利,因此即使未抢到财物但是给当事人的人身造成危害的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3、财物的到手和致人重伤或死亡与否是区分本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如果没有抢到财物但是致人轻伤的应当被认定为抢劫未遂。
4、犯罪的既遂,只是针对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是否齐备来区分。结果加重犯或者情节加重犯,只要具备法定的加重结果或情节,就是齐备了所有的构成要件,成立既遂。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普通抢劫罪、转化型抢劫罪、加重抢劫罪三种不同情况。
抢劫罪与抢劫致人死亡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一、绑架罪和抢劫罪有何区别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是: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 二、抢劫致人死亡怎么认定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 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到财物后,出于灭口或报复等其他动机又故意杀死被害人的,以及在实行抢劫罪后,当时没有暴露,以后被人发觉,而故意杀死(或害死)检举揭发人、抓捕他的人的,也不属于这里所说的“抢劫致人死亡”,应对犯罪分子以抢劫罪和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根据本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转化的抢劫罪,因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不再以盗窃、抢夺、诈骗等罪与故意、故意伤害、抢劫等罪合并论处。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的暴力手段直接导致被害人、抓捕他的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也不能再以抢劫罪和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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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前段时间加班很晚才回来,结果在路上碰到抢劫犯,被抢了之后还差点被人灭口了,还好命大捡回来了,现在嫌疑人抓到了,我想问下抢劫致人死亡未遂判几年啊?
[律师回复] 一 定罪为抢劫杀人未遂,我估计案情大致应该如此:先进行抢劫,图财,受害人反抗,犯罪分子行凶有夺取受害人生命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作案不成功。
二 如果是这样的案情,抢劫公私财物的,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你朋友如果没有以上八种情形,就抢劫行为应该判处十年左右的刑罚。
三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朋友的故意杀人情节不属于较轻的范畴,就故意杀人行为应该是十年左右的刑罚。
四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因此,你朋友的抢劫杀人行为应该判处12至16年左右的刑罚。
五 对于未遂犯,可以(请注意是可以,不是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你朋友是未遂犯,我个人认为在判刑时应该予以考虑,所以综合以上所有分析,理论上你朋友应该是10年有期徒刑。但如过你朋友有我讲的抢劫的八种情形,或其他我不知道的其他从轻或从重的情形,如被告人是否累犯,如有否自首情节等等,那刑期要重新替你计算。以上是对抢劫致人死亡未遂判几年 这一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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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致人死亡数罪并罚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对抢劫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乃至致人死亡的情况,应当视为抢劫罪中的严重情节,依法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在某些情况下,若被告人还涉及到其他刑事犯罪行为,那么法院将依据案情实际,遵循刑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与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合并执行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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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绑架罪和抢劫罪,抢劫致人死亡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一、绑架罪和抢劫罪有何区别抢劫罪与绑架罪的主要区别是: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 二、抢劫致人死亡怎么认定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在抢劫过程中,因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而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其特征在于: 1、客观上出现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 2、这种重伤、死亡的结果是由抢劫的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等手段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这种严重结果的发生在主观上有罪过,一般是过失,但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对于因行为人的抢劫行为导致被害人自杀的,不应视为“抢劫致人死亡”。在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到财物后,出于灭口或报复等其他动机又故意杀死被害人的,以及在实行抢劫罪后,当时没有暴露,以后被人发觉,而故意杀死(或害死)检举揭发人、抓捕他的人的,也不属于这里所说的“抢劫致人死亡”,应对犯罪分子以抢劫罪和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根据本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转化的抢劫罪,因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不再以盗窃、抢夺、诈骗等罪与故意、故意伤害、抢劫等罪合并论处。如果行为人当场使用的暴力手段直接导致被害人、抓捕他的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应属于“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也不能再以抢劫罪和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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