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驾驶罪附带民事赔偿是怎样的
在涉及危险驾驶罪的诉讼中,所伴随着的民事赔偿责任往往涵盖了由于犯罪行为引发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方面的补偿。其中,对于人身伤害的赔偿可能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偿金等等。而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则主要包括对车辆进行修复所需的费用,以及物品损失的价值等方面。在具体确定赔偿金额的过程中,将会全面地考虑到受害方的实际损失情况、过失程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多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危险驾驶罪诉讼中,民事赔偿涵盖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含医疗、护理、误工、残疾赔偿等;财产损失则涉车辆修复费与物品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受害方实际损失、过失程度及证据材料综合确定。
二、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
危险驾驶犯罪需满足下述四项主要条件:
首先是客体要素,本罪所指向的核心侵犯对象是公众安全权益,即危险驾驶的各类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了实质性威胁,进而剥夺和危害了公共安全的稳定状态。
其次是客观要素,具体表现为在道路交通环境中,驾驶员违规进行机动车追逐竞赛活动,其情节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或者实施醉酒后驾车行为;
以及从事校车运营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数量载运、严重超过出行规定时速;
再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运输危险化学品,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再次是主体要素,本罪的施行主体为广大普通民众。
最后是主观要素,本罪的责任追究则着重于所涉及行为人的主观意愿。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公安侦查时间是多久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刑事事件中,公安机关所开展的调查取证工作的时长最多不应该超过两个月。然而,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的事件,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的时间。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严重刑罚,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延长期限结束后,仍然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此外,在侦查过程中,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其他重大犯罪行为,自发现之日起,应将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侦查时间会受到事件复杂程度以及特殊情况的影响而有所差异。
危险驾驶罪诉讼中,民事赔偿涵盖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赔偿含医疗、护理、误工、残疾赔偿等;财产损失则涉车辆修复费与物品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受害方实际损失、过失程度及证据材料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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