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有期限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欠条和借条都是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是它们的有效期不同。欠条是基于已经存在的债务而产生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出具欠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欠条上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会从还款日期届满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算。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需要了解这些法律细节。
欠条和借条有期限吗

一、欠条和借条有期限吗

欠条借条皆属于体现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证书,然而在相关法律层面上,两者的有效期却有着显著差异。欠条,一般是基于既存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的,其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自欠条出具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双方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便会自该日期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至于借条,倘若并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为求清偿,而其最长诉讼时效可达二十年之久。反之,若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将自该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同样为期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欠条与借条均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但有效期不同。欠条基于既有债务,诉讼时效三年,自出具日起算。若约定还款日,则诉讼时效自期满日起重新计算。确保权益,需了解法律细节。

二、欠条和借条有哪些不同

众所周知,借据通常表现为在法律层面上的借款协议关系,它将被视为借款协议的证明文件。

然而相对地,欠条却通常是源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账目结算,致力于建立一种较为简单且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相较之下,借据通常是基于已经发生的实际借款行为,而欠条则可能源自各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如商品交易、服务提供等等。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欠条和借条哪个受法律保护保护

一般而言,欠条与借条均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享有法律的有力保护。欠条通常发生在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偿付债务的情形下,它能有效地证实债权债务关系的具备及其真实性。相比之下,借条则作为书面凭证清楚地表明了当事人间存有的借贷关系。然而,在司法实务领域,尽管两者皆有法律效力,但实际产生的法律效果却可能略显差异。借条通常能够更加直接且明显地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而欠条可能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进一步确认它所具有的法律效率。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无论欠条还是借条,它们都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及要件,如: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等。此外,若涉及到巨额借款,我们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支付,同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倘若您对于特定的欠条或借条的法律效力仍心存疑虑,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意见。

欠条与借条均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但有效期不同。欠条基于既有债务,诉讼时效三年,自出具日起算。若约定还款日,则诉讼时效自期满日起重新计算。确保权益,需了解法律细节。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欠条和借条有期限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2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8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8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8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条和欠条哪个期限长?
借条和欠条的期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纠纷诉讼的时效都是三年,从知道债权被侵害时起算,所以欠条和借条哪个期限长,依据约定的还款期限而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无借款期限的借条,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多少?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保证的方式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明确约定具体担保的方式,则视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担保人的责限应当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6个月内。连带担保未约定那个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开始计算。承担的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
1)关于一般保证责任,不能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其承担保证责任,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讼,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在强制执行其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方可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2)关于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一顺序,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首先履行债务,也可以一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九条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因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担保人的责限应当自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起6个月内。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条有时间限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条的有效期,是诉讼的有效期,又叫“诉讼时效”。其诉讼时效按《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那种情况借款,只要是债务人到应该还款而不还款时,如果债权人要走诉讼这条路,这才说得上“有效期”三个字。
借条上明确约定还款时间时,则诉讼时效的计算自约定的还款时间起三年内。民事诉讼的有效期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举例:甲借乙的钱,2003年12月7日借,2005年12月7日(今天)到期,未还。乙的权益从现在起就“被侵害”。乙必须在2008年12月7日之前提出诉讼。过期即失去追偿的权利。有办法延长有效期。举例:乙可以在2008年12月7日前,如11月、10月向甲催收欠款,并保留他确实催收过的证据(录音、有甲签字的还款保证书、见证人等),那么,诉讼的有效期就从当时重新计算,三年内有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无期限的,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三年内提讼,也就是还款时间计算三年。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权利人应当在欠款人出具欠条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主张权利。借条是借款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三年。超过三年,债权人的债权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的区别在于:
1、借条: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权利的就不能开始计算时效。因而其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
2、欠条:依据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开具欠条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借条和欠条哪个期限长
借据和欠条的时效性可不是一回事,具体得看协议里是咋写的,还有相关法律法规是咋规定的。借据代表着借款的法律关系,要是没写明还款时间,债权人随时都能让债务人还钱,而且诉讼时效最长能有20年呢!不过,具体的权益还是得根据协议和法律来确定哦!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欠条和借条期限是多久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可是有很大区别的哦!要是借条没有约定期还款日,那诉讼时效可长了,差不多有20年呢!但要是约定了还款日,那有效期就从到期日开始算,只有3年哦。欠条一般是从出具日起3年内可以追诉,如果明确了债务履行期限,那就从最后一天开始算,也有3年的诉讼时效呢!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哦,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可不一样呢!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欠条和借条什么期限更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欠条和借条什么期限更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还款期限,是指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归还本金的期限。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如果对于还款期限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办法仍然无法确定,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请求返还,但是应当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借款人逾期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还款期限届满之后,借款人仍然未向贷款人归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提讼,要求人民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如果不及时向人民提讼,又不及时采取其他措施向借款人主张权利,那么在诉讼时效经过之后,贷款人的权利将变成道德上的自然权利,不能得到法律强制力的保护。
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不能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拒绝受领。但是,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现实生活当中存在例外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提前清偿行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不得拒绝。具体到借款合同而言,借款人提前向贷款人归还借款的,通常既不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又有利于资金的及时回笼和流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欠条和借条哪些期限更长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欠条和借条哪些期限更长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借款人的限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①借款人不得同时向同一辖区的贷款人的不同分支机构分别借款。
  
②告知义务。借款人不得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以防止借款人利用虚假的生产经营资料借得与自己的偿还能力不相称的借款,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
  
③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的投资,除了国家另有规定的少数情况之外,我国公司法和有关企业法和企业登记制度都明确规定,当事人成立公司或其他企业(包括作为公司企业的股东),必须要有法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在登记时,这些资金须附上有关银行及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④借款人不得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方面进行投机性的经营活动。
  
⑤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之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业务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⑥借款人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谋取非法收入,《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不得作为中间商在原贷款价格(利率)上再加价转让,抬高融资市场利率,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⑦借款人不得违反国家外 管理的规定,使用外汇贷款,在我国的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可自由兑换前,国家仍然要对外汇资金实行监管及对从业(外汇)机构进行资格限制,用来保证国家外汇资金流向有序和安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欠条和借条有期限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