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由谁作出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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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刑事拘留通常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也有权进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刑事拘留。而检察院在受理案件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也可以决定拘留,然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那么,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被拘留的人必须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而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有逃跑、串供、毁灭证据或者自杀、自残可能的人。 其次,公安机关必须有证据证明被拘留的人有犯罪事实。这就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最后,公安机关必须有拘留的必要性。也就是说,被拘留的人必须是需要被控制或者限制自由的,以防止其继续犯罪或者逃避侦查。 总之,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必须有足够的证据和必要性。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由谁作出

一、刑事拘留由谁作出

刑事拘留这一措施通常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负责实施,但需注意的是公安机关拥有此项权力。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违法者或是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出现以下状况之一,便有权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

1.正在计划或启动新一轮犯罪活动,甚至已经实施犯罪但在犯罪行为结束后立即被发现者;

2.被害人或其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此人便是犯罪者;

3.在犯罪者本人生活环境或住所内发现了确凿的犯罪证据

4.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者极力逃脱或希望自杀以逃避惩罚;

5.犯罪成功后,试图销毁、伪造相关证据或者与同伙进行串供

6.尚未透露真实姓名、具体地址以及身份信息的犯罪嫌疑人;

7.身份不明且存在流窜作案、频繁犯罪以及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而在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若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措施,那么便由检察院作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此次拘留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由公安或检察院依规实施,公安尤具此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公安可捕,条件包括:企图再犯、被指认、居所藏证、逃逸自杀、毁证串供、身份不明或流窜作案。检察院受理案件时,遇此情形决定拘留,由公安执行。

二、刑事拘留拘留是多长时间

1.治安拘留:

法律规定最短为一天,通常情况下不超过十五天,若数个违法行为并罚则最长拘留期限不超过二十天;

2.刑事拘留:

虽然法律规定最低拘留时间为一天,但是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天之久;

3.司法拘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最少需执行一天拘役同时最高可达十五日,在此期间,法庭将被拘留人员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监管,如有异议,可向法庭提出复议申请,在拘留期内,由法庭决定是否提前解除或到期释放被拘留者。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拘留多久会被判刑

拘役仅仅作为一种处以自由限制的强制手段,而非确定犯罪及量刑的必经过程。通常情况下,拘役的最长执法期限为三十七日。然而,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判决结果得到确认的时间区间则不具有固定的准则。具体而言,事件的繁琐性、证据搜集的难度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都将对这一过程产生影响。对于较为简单的事件,可能在数个月之内便能完成定罪和量刑的工作;而对于复杂的事件,可能需要耗费长达一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在拘役期间,公安部门将会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待调查工作结束之后,如果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公安部门将会把事件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经过检察机关的严格审查,若认为有必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他们将会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随后由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刑事拘留由公安或检察院依规实施,公安尤具此权。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者,公安可捕,条件包括:企图再犯、被指认、居所藏证、逃逸自杀、毁证串供、身份不明或流窜作案。检察院受理案件时,遇此情形决定拘留,由公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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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 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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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 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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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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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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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这就是司法拘传罚款拘留由谁批准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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