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机关是哪里
刑事拘留的执行主体主要是由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实施的。当公安机关面对犯罪情节严重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时,倘若符合以下七种情况中的任何一项,则可以先行实施拘留措施:
1.嫌疑人正在筹备犯罪活动,或者已经实际进行了犯罪行为且立即被发现;
2.受害者或者目击证人在现场指控其犯罪行为;
3.在嫌疑人身边或者住所中发现存在犯罪证据;
4.罪犯在犯罪后企图自杀或者逃离现场,亦或是试图逃避司法机关追捕的行为;
6.嫌疑人未透露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确定;
此外,人民检察院在自行调查的案件中,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企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潜在风险的现象,同样有权决定对其实施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由公安和检察院执行。公安对七种情况可先行拘留,包括筹备或实施犯罪、现场指控、发现证据、企图自杀或逃逸、销毁伪造证据等。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若嫌疑人企图自杀、逃逸或销毁证据等,也有权决定拘留。
二、刑事拘留是否可以申请保释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在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之际,他们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保释申请。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能轻易获得保释机会,而是需满足特定条件方有可能成功获批。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罚;
其次,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而对其先进行取保候审又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话;
最后,若因羁押期限届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立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公正合法地处理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后会被判刑的可能性大吗
刑事拘留乃司法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本身并非对被告人的终极惩罚。至于被刑事拘留者能否最终被判定有罪,其结果往往受到诸多复杂因素与严密证据体系的影响。通常来讲,若侦查机构手中掌握了充足且确凿的犯罪证据,同时侵权事件明了无误,则此类被告被判定有罪的概率将会大增。然而,若相关证据匮乏,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无罪辩护理由,那么被告也有可能逃过牢狱之灾。例如,在故意伤害事件中,倘若有清晰明确的监控录像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词等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且犯罪情节严重恶劣,那么被判刑的可能性便相对较高。反之,若证据存在疑点或相互矛盾之处,导致无法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那么被告被判刑的可能性便相应降低。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之后是否会被判刑,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众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分析。
刑事拘留由公安和检察院执行。公安对七种情况可先行拘留,包括筹备或实施犯罪、现场指控、发现证据、企图自杀或逃逸、销毁伪造证据等。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若嫌疑人企图自杀、逃逸或销毁证据等,也有权决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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