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会有两个月吗
刑拘期限一般不得超出两个月之久。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具有流串作案、多次作案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时,上报请示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第七天内,应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如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部门应当在接获通知之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士,并将执行结果及流程及时通报给人民检察院。对于某些仍需进一步深入调查,且符合申请保释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者,亦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拘期限通常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涉及严重情节,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在收到逮捕书后7天内应作出决定。如不予批准,公安部门应立即释放并通报检察院。符合保释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将按法律处理。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通知家属
一、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之后,应在次日起二十四个小时内,书面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相关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二、当涉及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案件时,如果通知对侦查活动产生阻碍,则无需进行通知;
三、在可能存在妨碍侦查的情况消失后,必须立即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
具体方式为公安机关以《刑事拘留通知书》的文本格式,正式告知有关人士被刑事拘留的信息。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可以不请律师吗
在刑法惩戒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权利自发地决定是否聘请律师给予援助。然而,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实践效果来看,聘请辩护律师无疑具有极大的优势。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事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手段,旨在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在此阶段,律师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向相关办案机构了解涉嫌罪名及事件的具体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若未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可能由于缺乏对法律法规和诉讼程序的深入理解,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尽可能地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与支持。
刑拘期限通常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涉及严重情节,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在收到逮捕书后7天内应作出决定。如不予批准,公安部门应立即释放并通报检察院。符合保释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将按法律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