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系特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了信用卡管理的相关法规,通过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活动,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产利益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均有可能导致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首先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是凭借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出资人申办的信用卡;
其次是使用已经过期、失效或被宣布作废的信用卡;
再次是未经授权而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
最后是恶意透支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包括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恶意透支等行为。
二、什么算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判几年
信用卡诈骗罪,即采取非法占有的手段,违背信用卡管理法规,运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从而攫取大额金钱财力的犯罪行为。
该项罪行依据诈骗金额的大小有所差异,相应地在刑期中存在区别。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如果有任何人员存在以下情况,实施信用诈骗活动并获取较大数额的钱财,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以20,000元人民币至200,000元人民币的罚金;
若诈骗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50,000元人民币至500,000元人民币的罚金;
而对于诈骗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50,000元人民币至500,000元人民币的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透支。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且在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未归还的行为。
此外,如果有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什么算信用卡诈骗
所谓信用卡诈骗,乃是指那些怀着非法占有的卑劣意图,无视信用卡管理法规的制约,践踏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框架,从而肆意获取大量金钱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此类行为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凭借假冒的身份证明骗得的信用卡进行欺诈;滥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的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恶劣行径。在这些情况中,恶意透支尤为引人注目,它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了规定的信用额度或期限进行透支,并且在发卡银行经过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拒不偿还欠款。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信用卡诈骗无疑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一旦被判定有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根据我国法律,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包括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恶意透支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