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尚未批准逮捕的案件,依然存在提起公诉的可能性。
然而,这种情况并非表明该案已经终结,或者将不再面临被提起公诉的风险。逮捕与否往往取决于证据是否充足,这也意味着还需进行具体调查以求得到更多有效信息。
此外,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轻微,或者其对社会构成的威胁程度较低也是导致未予批准逮捕的原因之一。在接下来的调查过程中,若侦查机构能够收集到充足的证据,并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那么依据法律规定,他们仍然有权将此案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而经过检察机关的审查之后,该案有可能会被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尚未获准逮捕的案件,提起公诉的可能性并未消除。即使当前阶段未获逮捕批准,案件仍有可能因新证据或审查结果而进入公诉程序。相关部门将持续审查,确保法律程序得到公正、全面的执行。
二、不批捕的案子怎么处理
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具备事实证据基础之上,检察院若决定不予批准对某个嫌疑人进行逮捕,则必须向其充分阐述此项决策的考量因素以及具体原因。
若存在必要进行进一步补充调查取证的需求,检察院不仅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案件交由公安机关或者自身展开相应补充侦查工作,还能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将涉案人员立即释放。
相反地,当检察院判断无需补充侦查时,公安机关必须在接收到相关通知之时立即采取措施释放被拘留者。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三、不批捕的案子还起诉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对某起案件不予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该案件将无法进入到起诉阶段,两者之间并无必然的关联性。检察机关之所以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可能是因为在案件的调查取证过程中,所掌握的证据尚显不足,或者是犯罪行为的情节较为轻微等因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就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仍然有权对此类案件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若在后续的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能够获取到新的、更为有力的证据,或者案件的实际情况发生了重大转变,那么检察机关依然有可能重新考虑对该案件提起公诉。另外,即便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对该案件提起公诉,这也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免于接受任何形式的法律制裁,公安机关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总而言之,对于那些已经被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是否会被提起公诉,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对于尚未获准逮捕的案件,提起公诉的可能性并未消除。即使当前阶段未获逮捕批准,案件仍有可能因新证据或审查结果而进入公诉程序。相关部门将持续审查,确保法律程序得到公正、全面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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