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破产重整程序结束以后,那些尚未得以清偿的负债问题,解决的方式无疑颇为繁琐。通常来讲,只要破产重整计划已顺利实施完成,依照该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条件,这些尚未偿还的债务便自重整计划结束之时起,由债务人自行解除了相应的清偿负担。此项破产重整的核心目标在于,挽救濒临破产的企业,并促使公司重新步入盈利正轨。在此过程之中,关于各类债务的偿还事宜,往往是依据事先制定好的重整计划来具体落实的。若有部分债务未能在重整计划中得到全额偿还,这很可能是由于企业所拥有的资产规模以及盈利能力存在局限性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破产重整后,未清偿债务的处理较为复杂。通常,当重整计划完成,这些债务按计划规定由债务人自行解除清偿。重整旨在挽救濒危企业并恢复盈利。债务偿还依据重整计划执行,未全额偿还可能是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所限。
二、破产重整后新发现的债务如何处理?
(一)涉及到破产人所拖欠的员工的薪资福利待遇及相关医疗费用,其中包括工伤赔偿费用、丧葬抚恤费用,同时也涵盖了依照法律法规制度应全额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补偿经费;
(二)破产人需承担缴纳的潜在债务,除了上文提到的多种费用外,还包括企业应向员工个人账户划转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政策上明确要求所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各种补偿金;
(三)除上述已提及的各项债务之外,破产企业还存在各种未偿付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未全额缴付的税务款项;
(四)最后一类,即为通常意义上的破产能赔偿的债务,例如破产企业对供应商或债权人所欠账款。
在破产财产无法完全甚至部分资产去偿还优先考虑的债务时,其赔偿责任将依比例进行分摊。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重整后债务谁来还
在完成破产重整程序之后,债权债务的承负方乃完全视乎具体事例而定。通常情况下,针对重整方案中,对于债权债务的清偿皆会有周详的策划与设定。在这个破产重整的艰辛历程里,各级法院会依法指派管理机构对负债企业进行全面的托管和运营处理。管理团队将会全力策划并拟订出一份详实的重整计划书,这份计划可能包含了诸如债务削减、还款期限延长以及债权转换为股权等等多个创新的解决途径。如果成功地执行重整方案,这家负债企业便有望重新步入正常的生产经营轨道,同时其所负担的各项债务也应当依照重整计划中的相关约定陆续予以偿还。倘若重整方案最终未能获得通过,那么这家负债企业很可能就会面临破产清算的命运,届时其所负担的各项债务将依据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合理的分配。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破产重整这一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相关规定,其具体实施情况必须要以法院的最终裁决以及重整计划书为准绳。
破产重整后,未清偿债务的处理较为复杂。通常,当重整计划完成,这些债务按计划规定由债务人自行解除清偿。重整旨在挽救濒危企业并恢复盈利。债务偿还依据重整计划执行,未全额偿还可能是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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