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在经由法院裁决判定且已生效应开始计算的两年之内,均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如若有法律文书对欠款应当如何履行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则应自该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每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反之,如果法律文书并未对此进行详细说明,那么便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在经由法院裁决判定且已生效应开始计算的两年之内,均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如若有法律文书对欠款应当如何履行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则应自该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每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反之,如果法律文书并未对此进行详细说明,那么便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二、民间借贷法律保护的利息是什么
市面上各种民间借贷关系中,利息条款的事项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
然而,若利息数额超出了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上限,那么这部分费用将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对于民间借贷关系中双方所确立的利息相关条款,如其利率超过年化利率的36%,则超出该幅度的利息比例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设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程序时,大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均无需遭受拘留之虞。然而,若被执行人存在诸如隐匿、转移、变卖或损毁已被法院依法查封、扣押之财产;或故意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正常执行公务,包括侮辱、恐吓、甚至暴力袭击执行人员等恶劣行径;或是公然拒绝履行并已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且业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时,那么其可能就将面临拘留的处罚。综上所述,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理应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防因触犯法律而受到拘留的严厉制裁。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在经由法院裁决判定且已生效应开始计算的两年之内,均可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如若有法律文书对欠款应当如何履行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则应自该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每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反之,如果法律文书并未对此进行详细说明,那么便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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