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无法进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办理。这是因为取保候审制度属于刑事司法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手段,它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涉及到某起犯罪行为,但目前还没有经过法院的正式定罪裁决。在此期间,涉案人员的案件流程仍然处在侦查、检方审查起诉甚至是审判等方面,因此其是否构成犯罪的事实并未得到最终的法律认可与证实。参照《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所谓的“犯罪记录”,实际上就是由我们国家专门执法机构针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行为所做的真实记载。除非经过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某人有罪,否则在其他任何情况下都应该被视为无罪。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只有当案件有了明确且最终的结论,即确认当事人无罪时,才能够进行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申请办理。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取保候审期间,因案件尚处侦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未经法院定罪,不得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规定》,犯罪记录须由执法机构确认,仅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有罪方构成记录。故,仅待案件终结确认无罪后,方可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取保候审后需要哪些条件才能够解除
取缔退还保释人的前提条件为: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构,发现原先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应负起的刑事责任做了误判,或者在保释的期限已经到期之际,需按照规定予以撤销保释并且通知相关被保释人和机构。
当上述情况符合后,应该立即取消保释审查,向被保释人员发出通告书和告知相关的部门及机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后没有钱怎么办
在确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时,通常我们会结合多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如您因经济原因确实无法支付这笔保证金,那么您可以尝试寻求提供保证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然而,保证人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要求,例如拥有稳定的居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实际能力,并且与本次事件毫无牵连等等。倘若您既不能够缴纳保证金,同时又无法找到满足上述条件的合适保证人,对此情形,负责处理此次事件的司法机构将有可能依据诸多因素,包括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嫌疑人的表现等方面再次做出相应的决策。在此过程中,还请大家务必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表示此次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某项环节告一段落,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事件已经完结。被取保候审者仍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随时听从司法机构的传唤出席相关听证会或者提供相应资料。否则,可能面临被撤销取保候审、重新收监的后果。
取保候审期间,因案件尚处侦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未经法院定罪,不得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规定》,犯罪记录须由执法机构确认,仅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有罪方构成记录。故,仅待案件终结确认无罪后,方可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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