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一般关押在哪里
关于刑事拘留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会安排在看守所进行。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构与人民检察院在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的一种临时性措施,用于应对法定紧急状况,旨在暂时剥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在实施拘留行为时,必须出示相应的拘留证书。拘留之后,应立刻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妨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部门应在拘留后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通知。当妨碍侦查的特殊情况消除后,公安部门亦应当尽快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一般于看守所执行,为公安与检察院侦查直接案件时采取的临时措施,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人身自由。依据《刑诉法》,拘留须持证,并即时送看守所,不超24小时。非特殊情况,公安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特殊情况解除后,亦应尽快通知。
二、刑事拘留要多少天判刑
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赋予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拘的时长为14日,自其被送入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司法部门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这部分时间为7天,并涵盖在14日之内;
若是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执行逮捕;
否则视案情情况,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或者更换其他强制管控措施。
若案件需要延长刑拘期限,那么其刑拘时长将会增加至37天,同样以被送入看守所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司法部门仍然需要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这部分时间仍然是7天。
如果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执行逮捕;
否则视具体情况,有可能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更换其他更适宜的强制管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要给家属发拘留书吗
在实施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规定向当事人的近亲属寄发《刑事拘留通知书》。该行为是法定程序所必须具备的环节,其主要目的在于使被拘留者的家属能够知晓其近亲的状况。在通知书中,会详细列出关于拘留时间、拘留地点以及被怀疑涉及到的具体犯罪行为等详细内容。当家属收到此份通知书以后,应当迅速掌握其中包含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考虑委任合适的律师来为被拘留者提供相应的法律协助。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系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但并未就等于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最终的定罪和量刑结果仍需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刑事拘留一般于看守所执行,为公安与检察院侦查直接案件时采取的临时措施,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人身自由。依据《刑诉法》,拘留须持证,并即时送看守所,不超24小时。非特殊情况,公安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特殊情况解除后,亦应尽快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