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检察院会提审吗
在定案前的取保候审期间,检察机关可能会采取提出审查的措施,也即是俗称的“提审”。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深入掌握案件详情,核实相关证据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履行其法定法律监察职责和依法审查案件所必须具备的流程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审查起诉的程序】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在取保候审阶段,检察机关或采取“提审”措施,即正式审查。此举旨在深入了解案情,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这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察职责、依法审查案件的必要环节,确保案件审理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二、取保候审是指什么意思
“取保候审”乃是指,在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中,诸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对于未能得到逮捕批准或已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调查、起诉与审判,将要求他们必须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并且按照保证书的要求,及时地通知参与者并保持随时报备,以期在接受羁押方面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缓解或临时解除的一项强制措施。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事宜,需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制定明确的决策。
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并决定取保候审事项,则由公安机关行使具体执行权;
针对国家安全机关所作的决策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过程中所决定的取保候审事宜,则由所属的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实施。
而决定是否取保候审的重要依据在于,相关部门会综合考虑诸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详细情况、性质和可能量刑的轻重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来评定应收取的保证金金额。
当选择保证金形式作为保证方式时,保证金的起步设定将会从1000元开始。
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不会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全面且客观地思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以及案件的情节、性质,还有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众多复杂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时间期限怎么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员来说,其等待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一般的,这个期限的计算始于取保候审决定做出的那一天。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遵循并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城镇以及乡村等地。如果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结束之前,事例的调查、起诉或审判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对该人员的取保候审或者改变现有的强制措施。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事例已经完结,它仅仅是一种强制措施的转变,事例仍然要依照法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
在取保候审阶段,检察机关或采取“提审”措施,即正式审查。此举旨在深入了解案情,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这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察职责、依法审查案件的必要环节,确保案件审理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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