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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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债务处理方面,破产后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很重要,需要认真对待。在破产程序中,要全面清查和分配债务人的财产,用合法手段满足债权人的债务清偿要求。破产企业的债务会按照特定顺序来偿还,以确保公平和合规。
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一、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关于破产后的债务处理,这将需要综合考虑到具体情况及其所遵循的法律规定才能做出明确界定。破产程序中,应当对债务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和彻底的清理与分配,从而以合法的手段满足债权人债务清偿要求。就破产企业所负担的债务而言,它们将会按照特定的顺序进行偿还。

首先要偿还的无疑是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接着便是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医保、残疾补贴以及扶养费等福利开支;

其次是社会保障费用和税款的补缴;

最后便是对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指出:在满足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优先清偿条件之后,剩下的破产财产应依次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清偿:

(1)破产人拖欠员工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抚恤等各种费用,以及员工个人应得帐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付的除上述第一条之外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收款项;

(3)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但需特别留意的是,因为破产程序本身非常繁琐复杂,实际的债务处理方式或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变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破产后的债务处理,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在破产程序中,应全面清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通过合法手段满足债权人债务清偿要求。破产企业的债务将按照特定顺序偿还,确保公平和合规。

二、破产后债务按什么顺序承担

在我国,当某企业法人被宣布进行破产程序后,将会按照如下优先级顺序对其所负有的各项债务加以处理:

首先是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

其次是偿还拖欠员工的薪资及与医疗、伤残补助等相关的费用,以及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再次是清偿欠缴的除上述第二点所述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破产人所欠的税款;

最后才会考虑到普通债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针对破产后债务偿还主体的确定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通常而言,当企业面临破产困境之时,清算小组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将破产财产用于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此过程中,首先需要支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是向全职员工的薪资、社会保障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进行清偿;紧随其后的是前述所有应付款项之后的未缴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人全额受偿的流程。然而,若在清算过程中发现破产财产无法满足同一顺序债务的清偿需求,此时便需按照优先级依次按比例进行偿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公司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不当行为,他们可能需要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若债务附带有担保权益,那么担保物权人有权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从担保财产中获得清偿。总的来说,破产债务的偿还过程牵涉诸多复杂因素,因此我们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与处理。

关于破产后的债务处理,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在破产程序中,应全面清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通过合法手段满足债权人债务清偿要求。破产企业的债务将按照特定顺序偿还,确保公平和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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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破产债权表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破产债权表决是什么意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破产债权人 破产债权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前已成立并且在破产程序中享有要求破产人履行债务请求权的人。 破产债权人分类: (1)因合同而产生的债权人。例如: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给付请求权或者义务履行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违约金请求权的债权人。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返还请求权人。包括原物返还、原物价值返还、原物孳息返还的请求权人。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费用返还请求权人。 (5)对债务人享有法定优先权的请求权人。这里的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工资和劳务报酬请求权、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费用的请求权等。 破产债权人应具备的条件: 破产债权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 (二)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 (三)必须享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没有物的担保,而从债务人一般财产中受清偿的请求权。对物的请求权只是破产法上的别除权。 (四)必须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和不能诉求的债权(如自然债权),不是破产债权;可以诉求,但债务标的不能强制执行,也不能成为破产债权,其债权人都不是破产债权人。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 破产债务人是享有破产债务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是: (1)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同时,应当提交有关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2)有权向申报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是无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则享有表决权; (3)有权对债务人提出的和解协议草案及企业整顿方案进行讨论,由无财产担保债权的债权人进行表决; (4)有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应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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