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要由检察院审批吗多久执行
刑事拘留这一程序通常不由检察院进行审批。公安机关如对现行犯罪者或存在重大罪嫌的罪犯,具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皆可依法对其实施拘留:
首先,若该违法行为正处于预备阶段,或是已经实施完成并已即时被发现;
其次,被害者或是现场目睹者能指证其为罪犯的;
此外,犯罪后试图实施自杀、逃离现场或是正在逃避追捕;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实施拘留。公安机关在做出拘留决定之后,应立即执行相关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通常不经检察院审批,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可依法拘留:犯罪预备或实施后即时被发现,被害者或目击者指证,现场附近发现犯罪证据,逃避追捕,涉嫌毁灭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拘留决定后,应立即执行。
二、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的区别
关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以及行政拘留之间的主要差异,以下为您做详细介绍:
首先,刑事拘留作为一种维护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运行的强制手段,其自身并不具备惩罚性的性质特征;
其次,民事拘留通常被称为“司法拘留”,它是针对那些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碍行为,并侵害了司法秩序的人士所采用的具有惩罚性的措施;
最后,行政拘留则适用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个人,这一制度是以处罚性为基础。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三种不同类型的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民事起诉怎么办
身为一种典型的刑事强制手段,刑事拘留与民事起诉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具体来说,倘若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在收监期间接收到民事诉讼,就必须依据不同情景加以研究和分析。当民事纷争与刑事事件毫不相干时,普通的民事审判一般遵循正常严谨的法律程序,由原告人精心准备起诉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然后提交至具有地域管辖权的法院开启正式审理程序。然而,当该民事事件与彼刑事事件存有紧密联系,例如犯罪行为引发了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在对刑事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之际,也可能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途径一并解决民事赔偿方面的争议。总的来看,如何妥善处理此类个案,还需依据事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展开综合研判。
刑事拘留通常不经检察院审批,公安机关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在以下任一情况下可依法拘留:犯罪预备或实施后即时被发现,被害者或目击者指证,现场附近发现犯罪证据,逃避追捕,涉嫌毁灭证据或串供,身份不明。拘留决定后,应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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