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孕妇会被强制执行吗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孕妇是被执行人的,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执行孕妇财产的,但不能执行孕妇生活必需的财产。
《最高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欠钱孕妇会被强制执行吗
根据规定,若申请执行方要求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即使被执行者为孕妇,法院亦有权依照公正原则对其财产进行处置。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怀孕即成为逃避强制执行的合理借口。
于此同时,对于被执行者及其抚养所需要的基本家庭生活所需之衣物、家具、厨具、餐具以及其他必要物品,应当给予适当的豁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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