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人坐牢了怎么办
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向连带责任人索要。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三百零七条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二、欠债人坐牢后欠款怎么办
若债务人由于触犯法律被判处监禁,在此种情况下,正常情况下,不会自动触发民事债务的终止执行程序。民事债务的执行流程主要由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判断是否应当继续推进。倘若在债务人服刑期间,其无法履行还款责任,债权人可选择等待其刑期结束之后再行启动执行程序。
然而,若债务人因生活困顿而无力偿付债务,并且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以及劳动能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有可能会裁定终止执行程序。但是,此举同样要求债权人提交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并经由法院进行严格审核与裁决。因此,关于此事的最终处理方式,仍需参照具体情形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定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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