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购置税怎么计算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群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根据现行法规建制,购置税应纳税额则是依据应税车辆的法定计税价格乘以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得出。
值得注意的是,按当前相关法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法定税率设定为百分之十的比例。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至于计税价格,我们将依序按照以下原则予以确定:
(一)对于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情况而言,计税价格即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此项价款并不涉及到增值税税款在内;举例来说,假设李群购买了一部小型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价税合计”显示数值为22.6万元,其中“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在此情形中,李群所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数额应为20万元,因此应对购置的车辆支付2万元的购置税。
(二)而如果是纳税人选择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话,那么计税价格必须依据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以及消费税这几个方面的总和来计算;再举一个例子,假设有一家企业从海外购买了一辆用于日常使用的小型轿车,在申报关税及办理完毕口岸进口手续之后,需缴纳关税共7.5万元,另需交纳消费税总额达12.5万元。
根据《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上所注明的内容可知,该批进口车辆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当这家企业准备办理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辆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便应该等于关税完税价格(即30万元)加上关税(即7.5万元)再加上消费税(即12.5万元),于是最终得到的计税价格为50万元,相应需要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也就是5万元了。
(三)至于第三种情况,即纳税人自行生产并自用应税车辆的情况下,计税价格则需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车型的销售价格予以确定,同样须排除增值税税款的影响;
(四)最后再来看第四种情况,即纳税人通过赠与、获得奖励或其他方式获取的自用应税车辆的情况下,其计税价格需依据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所载明的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也要排除增值税税款的影响。若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与实际严重不符,且无法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解释,那税务主管部门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应纳税额予以重新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李群购买一辆小轿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价税合计”为22.6万元,“不含税价格”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本例中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应纳车购税为20×10%=2万元。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例:某企业从境外购买一辆自用的小汽车,报关进口时缴纳关税7.5万元,缴纳消费税12.5万元,《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0万元。该企业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该进口车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7.5万元)+消费税(12.5万元)=50万元,应纳车辆购置税为50万元×10%=5万元。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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