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非亲生有继承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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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视情况而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
二婚非亲生有继承权吗

一、二婚非亲生有继承权

视情况而定。

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这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二婚非亲生有继承权吗

对于再婚领养非亲生子女的情况下,若其能够与继父、母亲建立起合法且长期的扶养关系,便具备依法享有继承权的资格。

在这样的亲子关系中,人们会将其视为法律意义上的拟制血亲,享有如同自然血亲的父母和子女那样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这些子女当然拥有权益去继承他们的继父母所遗留下的财产。

结合我国现行的司法规定以及实际情形,我们可以总结出判断继父母与其子女是否存在抚育照顾关系的三个必要条件:首先,当生父母选择再婚时,继子女尚处于未成年阶段;

其次,在这期间,继父母必须承担起为继子女提供全部或者部分生活费用的职责;

最后,这种负责行为必须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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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非亲生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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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非亲生有继承权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二婚非亲生有继承权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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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非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要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非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要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非亲生子女的继承权
养子女就是指被人收养的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收养行为而产生。同时,养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因收养行为而消除。
《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相当于因为收养关系而成立的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即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
根据《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收养关系成立收养人和被收养人都有继承权,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到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带着公证书去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有遗嘱但立遗嘱人生前并未办理遗嘱公证的应到办理。
有遗嘱公证书的遗嘱继承人可带着遗嘱公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到所在地的房管局直接办理过户。至于遗产的分配可由继承人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的也可请求的支持。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可代位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养子女不仅可以法定继承,还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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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非亲生有继承权吗
视情况而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继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能否相互拥有继承权,取决于他们之间有无抚养关系,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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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继承?
[律师回复]
一、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此,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能否继承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自愿情况下全部放弃又不是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那么遗产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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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非亲生是否有继承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二婚非亲生是否有继承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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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能否继承?
[律师回复]
一、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此,最高人民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第二顺序继承能否继承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自愿情况下全部放弃又不是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那么遗产应当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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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农业户儿子是非农业儿子能继承父亲的土地吗?
[律师回复] 儿子可以继承爸爸农村的房产。城镇户口居民不能购买农村房产,但是可以继承农村的房产,因为继承法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扩展资料: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所需资料:
1、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的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开具如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则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情况证明准备齐以上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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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二婚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二婚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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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提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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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没有第一第二继承人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遗产继承没有第一第二继承人怎么继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遗产继承没有
第一
第二继承人如何继承
遗产继承没有第一第二继承人即是所谓的无人继承。
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被继承人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然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是全体继承人都放弃继承,或者全体继承人都丧失了继承权,都没有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了一部分遗产,其余未加处分的那一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余下的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
需要说明的是: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论是收归国家所有还是收归集体所有,都不是按照继承遗产的程序转移,而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无主财产的程序转移。关于如何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套完整的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首先,关于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案件,应当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遗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提出申请。该人民应予受理。无论是法人、其他组织还是公民个人申请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都应当提出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应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为无主财产的根据。
人民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认定申请,经审查核实,公布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后无人要求继承和接受遗赠的,即判决认定该项遗产为无主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该项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但是,必须明确,认定遗产为无主财产,这只是法律上推定该项遗产没有继承人又没有受赠人,因此,这种推定有可能与事实不符,也就说,在事实上有可能有继承人或者有受遗赠人。如果在判决认定该项财产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后,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出现,而且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对该项遗产提出请求的,经人民审查属实,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将该项遗产判归合法继承人或者受赠人所有。
二、法定继承有哪些规定?
(1)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2)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7)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提讼。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要求有哪些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提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
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
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父亲去世,母亲放弃房产继承,子女能全部继承吗
[律师回复] 去世子女的遗产父母可以继承吗父母也是子女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去世的,父母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的方式:继承是围绕遗嘱人的遗产进行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产权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一、遗嘱继承。公民可以按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书可以是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的。
1、书面遗嘱可以自书和代书。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法定继承。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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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亲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既然是一样的,那自然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法定继承权和其他相关权利。所以即使是非亲生子女,作为养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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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父亲死亡没有遗嘱,作为非继承人的阿姨将银行存款以低于五万的方法悄悄的分十二次提走。,作为唯一继承人的子女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首先要确定你的这位阿姨是不是继承人这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你的父亲和阿姨如果是在1994年以前一起生活,那么就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人之间是相互享有继承权的,这三十多万就应该有她的一半,剩下的十五万应当返还给你。如果是1994年以后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应当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一般的共同财产来处理,这样你的阿姨就不享有继承权,那么他取走这三十多万抛出一部分他本该得到的共同财产剩余的都应返还给你。现在你应该做的就是协商要回你自己应该得到的财产,协商不成功的话只有向人民法,至于如何取证,你可以自己或者申请到银行去查询你父亲留给你的账号在你父亲去世之后的资金进出项目,这是比较有利的证据。如果是她拿了钱去挥霍或者干别的事情了,那么就只有等到判决下来进行强制执行了,执行她的其他财产。
非法定继承人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结婚证;
(2)如离婚的,提供民政部门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3)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4)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6、被继承人与配偶及所有子女在一起的老户籍底册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并提供能证明被继承人与其父母、配偶、所有子女关系的原始登记表或其他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并盖章)。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由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并提供能证明继承人与死者间关系的原始登记表或其他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并盖章,如继承人系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另需提供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簿和房屋查档证明)、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10、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向公证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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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且不能亲自前来,则须提交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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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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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经公证人员审核确认后,所有继承人再持身份证件共同前来办理(已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继承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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