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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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借款人去世了,但是没有留下遗产来偿还债务,那么这笔债务通常就没办法全部还清了。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其他的处理方法。比如,如果借款人在生前和别人一起借了钱,那么这些共同借款人就需要继续承担相应的还债责任;再比如,借款人的债务有担保人,那么担保人就需要按照之前的约定来履行担保义务。
欠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吗

一、欠债人死亡没有遗产吗

借款人离世且无任何遗留资产,则其负债通常无法得到全面清偿。原因在于在这样的状况下,并无可供用来偿还债务的实体资产。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可能会采用其他处理办法,例如:若借款人在生前曾与他人有共同的负债行为,那么这些共同负债的人士将必须继续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又或者,借款人的负债行为中有担保人的参与,那么担保人也应依照事先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若借款人离世且无遗留资产,债务通常无法全面清偿。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可能会采用其他处理办法,例如:若借款人在生前曾与他人有共同的负债行为,那么这些共同负债的人士将必须继续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又或者,借款人的负债行为中有担保人的参与,那么担保人也应依照事先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二、欠债人死亡的债务哪些人去承担

若负债人身亡,则其所负担之债务将由下列人群负责承担:

首先,如债务人不幸离世,那么其继承人便需在其所继承的财产范围之内,全数为已故遗产继承人清偿债务。

其次,倘若缺乏可供继承的遗产,但却存在对债务提供了担保的保证人,此时,保证人就必须独自承担起保证责任

再次,若该笔债务恰属债务人与其配偶之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当债务人离世之后,便应由其配偶负责清偿这部分债务。

最后,若无上述情况发生,那么这笔债权、债务将会自动消逝,无需再次进行还款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三、欠债人死亡了谁还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法律原则,当负债人不幸离世之后,他所遗留下来的债务将由合法的遗产继承者依照遗嘱或法定程序在其所继承的财产范围之内承担起偿付的义务。倘若所继承的财产无法全额偿清其所有债务,那么承继人必须按照自己能够继承的那部分财产额度来进行偿付。反之,如果承继人选择放弃对受害人遗产的继承权,他/她将会无需再负担任何偿还义务;但是在此之前,他们需要先向遗产管理机关明确表达出放弃继承的意愿。

若借款人离世且无遗留资产,债务通常无法全面清偿。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可能会采用其他处理办法,例如:若借款人在生前曾与他人有共同的负债行为,那么这些共同负债的人士将必须继续承担相应的偿债责任;又或者,借款人的负债行为中有担保人的参与,那么担保人也应依照事先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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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多数债务人,是“多数债权人”的对称,是指多数人之债中对债权人负担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一方的两个以上人的。可分为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和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
按份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各自按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各个债务人只就自己负担的债务份额向债权人负履行债务的责任,对某一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不发生影响。
连带债务的多数债务人共同负担义务,在债务履行前,各债务人承担的债务份额是不确定的,对某一个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其他债务人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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