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取保候审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的相关事宜,我们必须依法进行相应的程序处理。通常情况下,由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相关司法部门当权机构,在宣布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会通过一定方式告知负有执行职责的公安机关。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需履行手续,将原有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提交给执行机关。而执行机关在收到材料以后,便会着手制作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并直接发送至被取保候审人和其所涉及到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需依法处理。决定部门宣布后,通知执行机关公安机关。被取保候审人需提交原决定书给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后,制作解除通知书并发送至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单位。
二、解除取保候审后的案件怎么办理
当司法系统需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时,检察院在执行这一程序之后,对涉及该案的侦查和起诉工作并未因此而中止,反而继续进行。
如果该案件经审查移送至检察院,鉴于收集的证据可能不够充分,检察院有权退回公安部门进行补充调查,但若经检查确定不存在犯罪行为,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检察院享有权力决定不予起诉。
而在确认证据充足并且事实明了的情况下,检察院将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它为相关机构获准暂时不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拘留提供了操作空间。
对于那些应当被逮捕的嫌疑犯,如若观察到他们罹患严重疾病或者身怀六甲,以及处于哺乳期教导婴孩的女性,或者其犯罪行为相对较轻者,皆可采取较为宽松的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能结案成功
关于取保候审的事例结案时间,并无统一之标准可循。这主要取决于事例本身的繁重性、证人证据搜集的进展状况以及司法机构处理此案的整体效率等等诸多综合因素的影响。概括地说,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公安部门应持续不断地进行事例的调查与侦控工作,且其法定最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待侦查探访工作完成之后,事例将会被移送至检察院接受严格的审查起诉环节,而检察院对此类事例的审查起诉期通常设定为一个月,对于那些情节严重且复杂的事例,则可依据相关规定适当予以延长。若检察院经过详细审查,发现事例证据确凿充分,便会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请求;在此种情形下,法院一般会在受理事例之后的两到三个月内完成事例审理程序。然而,如果事例存在补充侦查等特殊状况,那么事例审理的周期可能将会相应地延长。总而言之,尽管取保候审能够缓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暂时受到的监禁限制,但却并不能代表事例必将迅速得以解决。关于事例最终的结案时间还得视事例具体情况来作出合理判断。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需依法处理。决定部门宣布后,通知执行机关公安机关。被取保候审人需提交原决定书给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后,制作解除通知书并发送至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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