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患精神病,能否申请离婚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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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尽管精神疾病患者无法独自进行离婚登记,其伴侣可代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指定诉讼代理人保护患者权益,通常由近亲担任,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病情稳定时仍有处理婚姻事务的权利。离婚判定基于夫妻感情破裂,考虑多方面因素。对于患病方,可能需要经济支持。隐瞒婚前精神疾病可申请撤销婚姻,时限为一年。已撤销婚姻自始无效,财产分配需协商或由法院公正判决。
妻子患精神病,能否申请离婚

一、妻子患精神病,能否申请离婚

关于您所咨询的有关妻子患上精神疾病的离婚事宜,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完全可行的。

由于精神疾病患者可能会属于无法独自进行民事行为或是受到限制的这类人群,因此在他们没有实质性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是无法完成登记离婚这个步骤的。

然而,他们的伴侣却能够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首先,为了确保此类案件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与限制行为能力者能获得正确的权益保护,当地法院在审理时会为这些人士设制一位诉讼代理人代表他们。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代理人将由父母或其他近亲担任;

但请注意,夫妻两人作为法定的首要监护人,并不适合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担任代理人。

对于那些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人士,我们不会试图剥夺他们的正当诉求权。

相反,我们更清楚地了解到,他们在保持良好状态时,同样具备自行处理婚姻相关事务的权利。

其次,法院作出裁决判定夫妇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依据,主要看的还是两个人之间的深厚感情是否已经彻底崩溃。

在此之前,法官们将会按照一些因素深入剖析他们之间的感情状况,如婚前行事基础、婚后感情状况以及感情破灭的根本原因,还有他们之间有无重新建立和睦关系的可能等等。

如果经过理性的分析之后,法院认定在这些情况下,夫妇其中一方因身患精神疾病,长期未能治愈,从而导致了夫妻间感情的破裂,那么,法院就会依法作出判决,解除他们的婚姻关系。

最后,我们必须强调的是,鉴于精神疾病患者通常经济来源不足,缺乏劳动技能,失去了工作机会,生活没有保障——这种情况下离婚很容易使得他们的生活境况变得更为艰难。

因此,当这种看似特别的情形发生在非患病一方丈夫或妻子身上,建议在财产分割和经济援助等方面,应给患有精神疾病的一方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如果存在隐藏婚前患有精神疾病情况,然后缔结了婚姻的情况,那么婚姻当事人有权通过申请法院撤销该婚姻来寻求解决方法。

欲提起撤销婚姻申请的夫妻,应当从得知或本应认知到撤销事实的那一刻起,在一年内采取行动提出申请。

被判撤销的婚姻自开始即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富,可由当事人按照协商处理;

若未能达成一致,则需由人民法院遵循公正原则,予以合理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妻子患精神病是否能起诉离婚

在婚姻案件中,若夫妻双方有一方被确诊患上精神疾病,他们不得提出离婚请求。

然而,亲权家属有权按照特殊程序向法院申请认定该病患个体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循该鉴定,进一步明确能否允许这名患者亲自提起离婚之诉,或者是否需要变更监护人,以及谁将代表他/她进行诉讼等事宜。

根据法院的特别程序,如果病患被评定为具有有限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她就能够直接向法庭递交离婚申请

然而由于这个群体实际上并非完全失去了作出正确决策的能力,究竟是否离婚还是应该让患病者自己做出最终决议。

假如经过法院的特别程序,确认某病患为无法独立行使民事行为的人,那么,他/她的亲生父母就可以通过特定程序申请变更监护权

在新的监护人替代姓张的当事人之后,这位监护人就能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他/她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规则规定,配偶通常是已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首要司法监护人。

倘若未进行监护权的变更,那么在法庭之上就可能出现原告和被告坐在同一位置的状况。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尽管患有心理疾病的当事人无法单独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但其配偶有权代表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指派诉讼代理人以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而该代理人往往是患者的近亲属。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只要他们在病情稳定期间,仍然享有处理婚姻相关事务的权利。在做出离婚裁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否已经破裂等。针对患病一方,他们可能需要获得相应的经济援助。如果存在故意隐瞒婚前精神疾病的情况,可以申请撤销婚姻,且申请期限仅为一年。一旦婚姻被撤销,则自始无效,关于财产分配问题,双方需通过协商解决或者由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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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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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妻子患精神病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丈夫婚后患精神病离婚可以吗? 可以的。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由来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键在于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愈。无论精神病患于何时,也不论当事人一方在婚前是否知晓对方患精神病,只要可以确定患者之精神病经治不愈(须在患者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的案情下适用)或久治不愈(须在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在夫妻共同生活在一方患精神病的案情中适用),人民即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准予离婚。具体应掌握两点:一是婚前隐瞒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该情况无须多次治疗,也无须时间上的考虑。二是婚前虽知有病,或是病为婚后所得,应属于多次治疗无效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这里的“多次”一般应掌握在三次以上。 离婚需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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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患精神病妻子可以提出离婚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丈夫婚后患精神病离婚可以吗? 可以的。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没有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自己不能够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这样的人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而必须通过诉讼,由来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关键在于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愈。无论精神病患于何时,也不论当事人一方在婚前是否知晓对方患精神病,只要可以确定患者之精神病经治不愈(须在患者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的案情下适用)或久治不愈(须在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在夫妻共同生活在一方患精神病的案情中适用),人民即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准予离婚。具体应掌握两点:一是婚前隐瞒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该情况无须多次治疗,也无须时间上的考虑。二是婚前虽知有病,或是病为婚后所得,应属于多次治疗无效而影响到夫妻感情的。这里的“多次”一般应掌握在三次以上。 离婚需要多少钱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夫妻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要离婚吗
[律师回复] 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想申请离婚该如何处理? 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 (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 (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 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可判决准予离婚。 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处理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注意一些程序性问题: 首先,精神病人的诉讼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 其次,涉及到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情形的精神病人的离婚诉讼,因为诉讼代理人无法表示当事人本人的真实意思,不能以调解方式准予离婚,可以通过调解促使双方和好,但不能调解和好的,必须以判决方式决定是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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