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范畴中的强制措施,其并不能保证被采取此项措施之人必定获判刑罚。这项措施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程序展开期间,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亦或是人民法院有权责令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确保被告人能够随传随到,遵守法律规定,拒绝逃脱或阻碍司法调查、公诉和审判工作的进行,同时不对其进行羁押或者暂时性地解除其羁押状态。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接受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不能够代以证明被告人数罪免责或者洗脱罪名。因此,能否判刑则需要依赖于案情的具体事实以及最后由法院所做出的正式裁决。如果经过严格且全面的法庭审理后,相关证据证实充足有力,足以证明被告人确实具有罪行,那么最终法院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相应的刑罚;反之,若证据不足以支持定罪结论,法官必将依据法律对其宣告无罪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保证被采取者一定受罚。它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确保随传随到,遵守法律,不逃避司法程序。取保候审不等同于无罪,判决需依据案情和法院裁决。若证据充足,将依法判刑;证据不足,则宣告无罪。
二、取保候审后有谅解书能判实刑吗
关于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具体的判断应该基于实际情况展开。
所谓“取保候审”,便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机关对于那些受到刑事指控却尚未被执行拘禁者,为了防止他们躲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定程序责令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交出保证书,从而确保在要求的时间能随时到案参与审理。
然而,取保候审与是否最后被判处缓刑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换句话说,只要符合刑法中所指定的缓刑适用的特定情形,便可依法判处缓刑。
值得注意的是,积极赔偿受害者、赢得受害者的原谅虽然并非判处缓刑所必需的要素,但是它们无疑能够增大判缓刑的可能性。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有哪些期限规定
在我国,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其最长的司法保护期设定为12个月。在此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未经执行机关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县级行政区域;若个人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发生变更,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及时告知负责执行监管的机构等。具体来说,针对每起涉嫌触犯刑法的事件,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的法院审理阶段,均设有各自所对应的时限标准。其中,侦查阶段的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两个月;而审查起诉环节,通常的法定时间则是一个月,但对于案情特别重大,性质特别复杂的事件而言,可以请求再延长半个月的时间进行审查;至于最后的法院审理阶段,一般的事件在法院正式受理由公安机关移送之后的两个月内便须做出判决,最晚也不得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因此,即使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也只是意味着当事人暂时远离刑事诉讼程序的中心舞台,并不代表事件已经画上句号。他们仍然需要时刻关注自己所涉事件的庭审状态,同时严格遵守上述各项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与风险。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保证被采取者一定受罚。它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确保随传随到,遵守法律,不逃避司法程序。取保候审不等同于无罪,判决需依据案情和法院裁决。若证据充足,将依法判刑;证据不足,则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