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之后,检察院仍然保留着对其进行进一步起诉的可能性。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仅仅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它并不能自动成为对于整个案件处理流程的终结标志,或是代表犯罪嫌疑人已被认定为无罪之人。在警方或检察机构于当事人被采取取保候审之措施时所收集到的,且足以证明其犯罪嫌疑之充分证据依然存在的情况下,检察院便拥有了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批准后,检察院仍有权对当事人提起公诉。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意味着案件终结或嫌疑人无罪。若警方或检察院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依据法律,检察院可向法院提起公诉。取保候审并不免除犯罪嫌疑,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仍将继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不可以开车去异地
在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您有权利驾车前往异地,但请注意事先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哦。
法律明文规定,在这段时期内,未经执行机关允许,您不得擅离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
若是住址或工作单位有所变更,务必于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汇报,待获得批准后方能离开原住址和工作单位。
切勿私自行动,以免违反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取保候审后惹事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再度涉足非法事件,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一项严密完备的刑事诉讼程序,其内容和要求均需得到有效遵守。若再行违法,例如涉嫌触犯新的刑事犯罪或违反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执行机构将基于各项情节的轻重缓急,决定是否没收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并依据具体情况,分别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签署悔过书,缴纳全额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将强制措施调整为监视居住、实施逮捕。整体的处置结果将会受到新的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取保候审者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防给自身带来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批准后,检察院仍有权对当事人提起公诉。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仅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意味着案件终结或嫌疑人无罪。若警方或检察院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依据法律,检察院可向法院提起公诉。取保候审并不免除犯罪嫌疑,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仍将继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