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了还用服刑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性手段,并不代表着案件的最终完结或者被采取此类措施的人员必然不会面临牢狱之灾。倘若经过严谨的司法审判过程,判定被告人确已触犯刑法并且理应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在此情况下,即使先前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机会,其仍需依法履行徒刑的刑期。
然而,若经由法院裁决,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免于刑事处罚或被判处诸如缓刑等无需实际执行的刑罚,则无需负担任何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等同于案件终结或嫌疑人免于刑罚。即便嫌疑人曾取保候审,若司法审判认定其犯罪并需刑罚,仍须服刑。相反,若法院判定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或判处非实刑,如缓刑,则嫌疑人无需执行刑期。
二、取保候审要多长时间
通常情况下,针对实行取保候审的流程需耗费约三个工作日的时间。
然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出十二个月这一期限。
若超过这一期限,即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更改强制性措施。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收到此类申请之后,应于三日内做出相应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其适用的最新的具体条件与基准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某一行为人被判定存在可能受到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之附加刑制裁的情形;其次,对于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采取取保候审这一方式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现实威胁;再者,若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前提是这种做法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风险;最后,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事例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事例审理工作。在做出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时,通常会综合考量犯罪的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状况等多重因素。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等地。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等同于案件终结或嫌疑人免于刑罚。即便嫌疑人曾取保候审,若司法审判认定其犯罪并需刑罚,仍须服刑。相反,若法院判定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或判处非实刑,如缓刑,则嫌疑人无需执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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