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还可以协议离婚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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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即使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夫妻双方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这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原则,双方就离婚以及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亲自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只要在财产、子女照顾等关键问题上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还可以协议离婚吗

一、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还可以协议离婚

经由司法机构裁定不予准许离婚之后,夫妇仍有权利做出协议离婚的决定。协议离婚是以夫妻双方的自愿合意为基础,对包括离婚在内的各种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共识并亲自向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进行申请的行为过程。只要双方能够就财产分配、子女照顾等关键议题取得一致并且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便可依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即使司法裁定不准离婚,仍可协议离婚。这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及相关事项的一致意见,并亲自向民政部门申请。只要就财产、子女照顾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即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法院判决不离婚后,被告可以起诉离婚

在被判定不予离婚后,被告仍然有权利提起离婚之诉。

若身为被告者志在离婚,亦可尝试另行发起离婚诉讼以求达成目的。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其提出了离婚请求,那么相关部门是有权对此展开调解工作的,或者直接将此诉讼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此类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理所当然要贯彻调解为主的原则;

但是,如果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经过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人民法院将会批准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三、法院判决不和稀泥怎么判

"法院决不采取模棱两可的裁决态度"这句话无疑体现了法庭以客观事实与严明法律为依托,公正而精准地做出判断的坚定立场。首先,法庭会对整个事例中的证据材料进行详尽且深入的审阅,致力于确保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其与待证事实的紧密联系,从而为正确认定事例事实奠定基础。其次,法庭会严格遵循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精准无误的方式适用相关法律条文,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律因素的干扰。在处理民事事例时,法庭会根据当事人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依法明确责任归属并确定赔偿金额。而在刑事事例方面,法庭则会依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后再作出量刑裁决。综上所述,决不采取模棱两可的裁决态度的判决,正是建立在严谨的证据审查和准确的法律适用之上,旨在达成公平正义的裁判结果。

夫妻即使司法裁定不准离婚,仍可协议离婚。这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及相关事项的一致意见,并亲自向民政部门申请。只要就财产、子女照顾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即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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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范本如下: 标题:企业合作协议协议 首部:甲方: 乙方: 一、内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本着为企业提供合适的人才,降低企业的招聘成本的目标,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在进行合作业务时,双方须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企业真实的经济性质,规模大小,发展前景等情况,以便使乙方正确理解委托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客观负责的向候选人介绍聘方的情况。 2、乙方授权甲方使用其企业名称、等,用于招聘宣传(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授权相关信息做其他与招聘无关或是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 3、乙方应及时、准确将有效的招聘信息提供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将符合乙方需求的相关人员资料提供给乙方。 4、在甲乙双方协商的时限内,甲方通过自身的培训体系,将培训合格并且符合乙方要求的学员,免费推荐给乙方,录用权在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人员进行面试后的两个星期内应明确通知甲方是否录用。 6、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如果遇到战争,洪水,地震等非正常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免责。 三、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尾部:甲方签名:乙方签名:甲方印章:甲方印章: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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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可以代替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代替离婚证的。离婚案件法院的法律文书有两种:一种是民事判决书、一种是民事调解书,这两种法律文书不是离婚证,但具有离婚证的作用,并且这两种法律文书所涵盖的法律效力比起离婚证还更加的广。我们在正文中一起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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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保密协议的争议应该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密协议的争议如何解决
保密协议中主要是劳动者单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社厅函〔1999〕69号)“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劳动纠纷律师认为:
如果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则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需要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如果企业与劳动者以自愿为前提在劳动合同外,单独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的解决方式,不必先经劳动仲裁。
我国刑法也为保护商业秘密提供了救济途径。《刑法》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
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保密协议的争议应该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密协议的争议如何解决
保密协议中主要是劳动者单方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第5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社厅函〔1999〕69号)“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
劳动纠纷律师认为:
如果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则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需要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如果企业与劳动者以自愿为前提在劳动合同外,单独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的解决方式,不必先经劳动仲裁。
我国刑法也为保护商业秘密提供了救济途径。《刑法》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
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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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判决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当事人关于具体的离婚的内容能够达成一致。比如说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而且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都能够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在人民法院组织调解之下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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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董事会决议能否对抗股东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章程中明确规定属于董事会权限的,该次决议有效。但是接下来股东们必定会对董事会成员做出调整。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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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能否对抗股东协议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董事会决议能否对抗股东协议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章程中明确规定属于董事会权限的,该次决议有效。但是接下来股东们必定会对董事会成员做出调整。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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