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能折诋羁押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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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中,刑事拘留的时间可以用来抵扣以后的刑期。作为一种司法强制措施,它在定罪之后具有减轻刑期的效果:如果被判管制,每拘留一天可以抵扣两天刑期;如果被判监禁或有期徒刑,每拘留一天可以抵扣一天刑期。这样的规定旨在平衡司法效率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
刑事拘留能折诋羁押吗

一、刑事拘留能折诋羁押

在正常的法律程序中,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作为日后刑期的部分减免。这里所说的刑事拘留,实际上是源自于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若被告人最后被法庭判定为有罪并处以管制刑罚,那么每一天的刑事拘留都可视为等同于两天的刑期;而若是被告人被判处在监狱服刑或者有期徒刑,那么每一天的刑事拘留则可以折算成一天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在合法程序中,刑事拘留期可折抵后续刑罚。作为司法强制措施,其时长在定罪后具减免效应:若判管制,每拘留日抵两日刑期;若判监禁或有期徒刑,则每拘留日抵一日。此举旨在平衡司法效率与人权保障。

二、刑事拘留多长时间通知家属

依照相关规定,拘留罪犯的情况下,需于二十四小时内在其亲属中发布通知;

然而若存在不能及时通知或被拘留者涉及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等严重问题,并且该通知过程可能会影响到调查工作时,则无需遵循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原则。

在妨碍侦查因素消除之后,应当迅速恢复对拘留人员家人的通知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三、刑事拘留后家属如何聘请律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侦查机关首次讯问乃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之日起,便享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益。倘若涉案之子已经因涉嫌刑事犯罪而遭到刑事拘留,家属可以遵照以下步骤来聘请律师:首先,寻找专业的律师服务。您可以通过浏览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查阅律师协会相关网站等途径,以寻找到在刑事事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且表现卓越的律师。其次,与律师取得联系。您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直接前往律师事务所前台接待处,与您中意的律师进行预约面谈。再次,面谈环节。在面谈过程中,您需要向律师详细阐述事例的具体情况,以便律师能够深入了解并评估其专业能力及经验是否符合您的需求。接着,签署委托合同。在面谈结束后,您需要与律师共同签署委托合同,以明确双方在事例处理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最后,提供相关资料。为了协助律师更好地理解案情,您需要向律师提供相关的材料,如拘留通知书等。

在合法程序中,刑事拘留期可折抵后续刑罚。作为司法强制措施,其时长在定罪后具减免效应:若判管制,每拘留日抵两日刑期;若判监禁或有期徒刑,则每拘留日抵一日。此举旨在平衡司法效率与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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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能否采取拘留(即你们所说的羁押)问题,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既然没有规定人民可以行使拘留的条文,那么,人民在自己的审判实践中,如果对被告人采用拘留,这在法律上是没有根据的,因而是违法的。我院在1956年10月17日印发各级人民参酌试行的“各级人民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曾提到在审判过程中,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第五条规定,采用临时羁押的措施。现在看来,这样规定是不妥当的。请不要在工作中引用。
三、人民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未经逮捕的被告人确有逃跑、湮灭、伪造罪证、继续犯罪等情况,而又确实需要逮捕时,可以决定逮捕,在批准逮捕以前,如果确有必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剥夺被告人的行动自由,以利于审判工作的进行,可以商请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对被告人先行拘留。(抄: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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