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管辖权问题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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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通常是根据“原告向被告提起诉讼”的规则来确定管辖权,即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审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长期居住地不同,那么就由长期居住地的法院来审理。在特殊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或合同执行地的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例如,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就以接受款项方所在地为合同执行地。
民间借贷的管辖权问题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管辖权问题有哪些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这一类案件中,通常遵循着"原告向被告提起诉讼"的规则来确立管辖权,也就是说,应将案件交给被告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倘若被告的住所地与长期居住地并不统一,那么则由其长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然而,在个别情况之下,原告住所地或合同规定的执行地点的人民法院亦有权对此类案件行使管辖权。例如,当借贷双方未能对合同执行地点作出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且事后亦未能达成任何补充协议时,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是在不能确认交易习惯的前提下,以接受款项一方的所在地作为合同执行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通常遵循“原告向被告提起诉讼”规则确立管辖权,即案件交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被告住所地与长期居住地不同时,由长期居住地法院审理。特殊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或合同执行地法院亦有管辖权。如合同未约定或约定模糊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以接受款项方所在地为合同执行地。

二、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在编写和签署民间贷款合同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确保约定的利息不得超出该合同缔结当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其次,若借款涉及不动产抵押,务必在相关部门完成登记程序,方能抗衡任何可能存在的第三方权益;

再次,应详细询问借款方的具体资金用项,以便了解其是否拥有合法的借款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当出借人明知借款方将这笔款项用于非法经营时,那么这笔借款便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日期,以保障双方权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三、民间借贷的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法院

在民法学领域涉及到的民间借贷问题,对欠条的时效性法律拟制被称为诉讼时效制度。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已设定了明确还款期限的欠条,其诉讼时效从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至其时效满三年为止;若是未依法规定或双方协商而设定的还款期限,其最长诉讼时效则可达到法定时限长达二十年之久。然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诉讼时效会因为权利人积极主张自身权益,或是债务人愿意履行债务的行为而发生中断现象,从这一时间点开始至相关程序结束的那一刻,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被重新计算。另外,当诉讼时效期间处于最末六个月内时,若出现如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等导致权利人无法实现并行请求权的特殊情况,则诉讼时效将被相应地予以中止,自该中止事件终止后的第六个月开始,诉效期限再度完成。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应当适时主张您应有的权益,以避免错过诉讼时效,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中,通常遵循“原告向被告提起诉讼”规则确立管辖权,即案件交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被告住所地与长期居住地不同时,由长期居住地法院审理。特殊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或合同执行地法院亦有管辖权。如合同未约定或约定模糊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以接受款项方所在地为合同执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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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民间借贷约定管辖的法律限制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是指标的物存放的地点。例如,上海某厂与大同某厂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为大同火车站,货物由上海装船运至秦皇岛港时发生纠纷,因货物在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标的物所在地。
(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必须在上述五个中选择其一。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协议管辖有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之分。前者必须有当事人约定管辖的书面协议;后者则指从原告向无管辖权的人民,受理后被告不对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推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该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普遍地承认默示协议管辖,只是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故意向无管辖权的人民的,人民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管辖。
目前,有些地方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对合同纠纷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也抢着受理争管辖。如果依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管辖,原告怕地方保护主义;如果由原告住所地管辖,被告怕地方保护主义。为了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因此规定协议选择管辖。这样规定,还可以避免因管辖权的争议而延误纠纷的解决。协议选择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间借贷约定管辖是否可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间借贷约定管辖是否可行
答案是可以的。
民间借贷的约定管辖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修改,关于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在原有的合同纠纷的基础上,增加了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因物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产生的民事纠纷。
民间借贷约定管辖的法律限制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限于合同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中的合同案件。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的范围,只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是指标的物存放的地点。例如,上海某厂与大同某厂签订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履行地为大同火车站,货物由上海装船运至秦皇岛港时发生纠纷,因货物在秦皇岛港,秦皇岛港为标的物所在地。
(3)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
(4)当事人必须进行确定的、单一的选择。当事人必须在上述五个中选择其一。
(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协议管辖有明示协议管辖和默示协议管辖之分。前者必须有当事人约定管辖的书面协议;后者则指从原告向无管辖权的人民,受理后被告不对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推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该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普遍地承认默示协议管辖,只是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不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当事人故意向无管辖权的人民的,人民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管辖。
目前,有些地方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对合同纠纷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也抢着受理争管辖。如果依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管辖,原告怕地方保护主义;如果由原告住所地管辖,被告怕地方保护主义。为了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因此规定协议选择管辖。这样规定,还可以避免因管辖权的争议而延误纠纷的解决。协议选择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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