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并提请检察院批捕的时间通常为14个自然日,但针对流窜案件、多次犯罪以及团伙性质严重的犯案者,其拘留期可延长至37个自然日。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进行逮捕,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团伙性质严重的犯案者,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请求书后,应于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若未予以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即时释放被拘留者,并将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同时,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法规,公安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一般14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案件可延至37日。拘留后3日内,公安应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可延长至4日,对流窜、多次、团伙犯罪者,可延至30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批捕与否。未批捕者,公安须立即释放。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是否有案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终结案件性质,而是看最终被判断为有罪或无罪。
若在全面调查与充分证据面前,证实该嫌疑人员确实犯下了相关罪行,便会留下案底。
然而,如若无法从警调过程中得出明确证据,证实涉案人员犯有罪行,那么自然也就不会出现案底记录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一般怎么判
取保候审,其本质上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的强制性保障措施,然而,案件的审理过程仍将持续进行。最终的判刑结果,则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等。通常而言,可能出现以下三种判罚情形:
1.无罪判决:若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存在犯罪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并不成立,那么法院便有可能作出无罪的宣判。
2.有罪判决:依据犯罪事实及法律法规,对被告判处相应的刑罚。刑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以及罚金等。
3.缓刑:针对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悔过之意且不再具备再次犯罪风险的被告,法院可能会给予缓刑的处罚。在此期间,被告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判工作。否则,这将会对最终的判罚结果产生不利影响。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判罚结果应当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裁定。
依据法规,公安对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一般14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案件可延至37日。拘留后3日内,公安应向检察院申请逮捕,特殊可延长至4日,对流窜、多次、团伙犯罪者,可延至30日。检察院7日内决定批捕与否。未批捕者,公安须立即释放。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