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会重新羁押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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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是案件结束的标志,也不等于嫌疑人可以免除刑罚。如果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擅自离境、干扰证人,或者有新证据指向更重的刑罚,或者逃避司法程序,都可能被再次羁押。因此,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需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争取好的结果。
取保候审后会重新羁押吗

一、取保候审后会重新羁押

在实施取保候审制度之后,依然存在着被重新羁押的可能性。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手段,它并非意味着案件已经得到完结或罪犯必然无法被施予实际刑罚。倘若在此期间,涉及取保候审的罪犯未能遵守相应规范,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城市或乡村,亦或是对证人进行干扰以影响其作证等行为,都有可能导致他们面临再次被羁押的风险。除此之外,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出现了新的关键性证据,使得罪犯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罚处罚,或者发现罪犯存在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同样也有可能导致他们被重新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实施取保候审后,仍有重新羁押风险。取保候审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不等于案件结束或免于刑罚。若嫌疑人违反规定,如未经许可离境或干扰证人,或出现新证据指向更重刑罚,或逃避司法程序,都可能被再次羁押。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开车去异地吗

在历经保释候审之后,被允许驾驶车辆离开原住地前往他处,但这同样须得到执法机构的认可与许可。

保释候审制度是指刑法诉讼程序中的公安侦查、检察起诉以及法院审理等机关针对尚未受到正式刑事拘留的刑事受害者实行的,旨在预防其逃脱公安机关的调查、检察机关的起诉以及法院的审理,特此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签发一份保证书,确保他们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随传随到的状态,以此作为一种特殊的刑事强制手段。

依据我国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准许进行保释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该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未经执法机关的书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本地市、县级行政区域。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还需聘请律师

关于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聘请律师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基于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全面的探讨。首先,请注意,“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中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能彻底终结或改变任何一项正在进行中的刑事诉讼程序。事例的处理过程依旧会持续下去,包括但不限于事例的调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正式的审判环节等等。在这个大前提下,决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协助其实取决于多个方面的综合考量,其中可能包括了事例的繁琐程度、证据的争议性、以及可能面临的严厉刑罚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能够在事例的各个阶段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与援助。例如,他们可以代表当事人向相关的执法机构了解事例的最新进展情况,查阅事例的原始卷宗材料,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当事人最为有利的辩护观点,从而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之后,聘请律师确实有助于更为全面地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同时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更为有利的事例处理结果。然而,最终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还需结合事例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权衡和决策。

实施取保候审后,仍有重新羁押风险。取保候审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不等于案件结束或免于刑罚。若嫌疑人违反规定,如未经许可离境或干扰证人,或出现新证据指向更重刑罚,或逃避司法程序,都可能被再次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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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侯审的办理及形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的其它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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