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能办几个人
在中国法律制度下,对于取保候审的人员数量并未做出明文规定,这主要取决于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满足的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通常而言,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情况;
再者就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是这样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便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出于案件审理的需要,可能也会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国法律未明确取保候审人数,依据案情及嫌疑人条件决定。一般条件包括:可能轻判、不致社会危害;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期哺乳期且不妨碍社会;羁押期满未决,审理需要。符合条件者可获批准。
二、取保候审只有律师可以办理吗
在这方面,请大家注意,取保候审并非仅有律师才能代为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条文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乃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针对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数次要求他们提出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以确保其能够及时随传随到接受调查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的保障措施。
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甚至是辩护律师都拥有对这种强制性措施的申请权,以便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取保候审只要不再犯会收监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若能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事例经过法院的全面审查之后,判断其犯罪情节轻微,且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或根本不构成犯罪的,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由公安机关将人员重新收押监狱服刑的。然而,若是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背了法律规定,例如未经过许可擅自从居住地市、区逃离现场,或者试图对证人进行恐吓以干扰证言提供等行为,都有可能遭到刑事诉讼程序的中止,即取消原本获得的取保候审资格,进而被警方重新收押入狱。此外,若法官依据事实和证据判决被告人应受到真正的刑法处罚,他们同样有权决定采取适当的措施将犯罪分子送交监狱服刑。因此,取保候审并非定罪量刑的终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需持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努力与司法机关共同协作完成事例处理工作。
中国法律未明确取保候审人数,依据案情及嫌疑人条件决定。一般条件包括:可能轻判、不致社会危害;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期哺乳期且不妨碍社会;羁押期满未决,审理需要。符合条件者可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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