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行为并不属于无法抵抗之力。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其各自管辖范围内,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期间,在遭遇法定紧急情况之际,为了能够实时打击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而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然而,所谓的“不可抗力”,通常是指那些无法预知、无法避免并且无法通过人为努力加以克服的客观状况,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相较之下,刑事拘留乃是由执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经过严谨的程序作出的决定,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可预测性以及可控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刑事拘留非不可抗力,系公安、检察院侦查案件时,遇法定紧急情形,为打击犯罪或控制重大嫌疑人,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不可抗力则指无法预见、避免及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天灾、战争。刑事拘留经法定程序决定,具可预测性和可控性。
二、被刑事拘留,自己交保证金能吗
关于刑事拘留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事项,必须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取保候审制度,是指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机构在面对刑事被告人时,为了防止被告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要求被告提供保证人和/或缴纳保证金,并且签署保证文件,确保能够随时应讯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以提出申请获取取保候审:
其次,若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过审查确认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第三,若身患严重疾病、身体功能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妇女,经审查确认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若羁押期已满,案件尚有待审理,也需要获取取保候审。
而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权则归属于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出来执行
在常规的刑事诉讼流程中,当事人因涉嫌违法行为而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的时间通常为10天,但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上位14天;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循环反复进行多起违法活动或与他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37天之久。然而,刑事拘留并非是一种永久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而是在事件调查过程中的一个临时性措施。当事人是否能够在刑事拘留期间获得释放,以及何时能够恢复自由,这完全取决于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程序的进展。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深入调查,发现当事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罪,那么他们将会被撤销事件并立即释放。同样地,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对当事人无需采取逮捕措施,公安机关也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强制措施从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是,如果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请求,那么当事人就必须继续被羁押,直到事件的侦查工作全部完成,然后移送审查起诉,再到审判阶段,最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决定其最终的人身自由状况。
刑事拘留非不可抗力,系公安、检察院侦查案件时,遇法定紧急情形,为打击犯罪或控制重大嫌疑人,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措施。不可抗力则指无法预见、避免及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天灾、战争。刑事拘留经法定程序决定,具可预测性和可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