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有没有分权
关于刑事拘留这一行为,并不涉及所谓的“权力分工”之说。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其直接受理的各类案件过程中的侦查阶段,在遭遇法定的紧急情况下,为了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依法采用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刑事拘留显然系属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其决策与执行皆需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及程序要求。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各自的职权范围之内,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进行决策并执行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非权力分工体现,乃公安、检察院侦办案件时,遇法定紧急情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严格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决策执行,确保权力在法定框架内行使。
二、刑事拘留是否可以进行保释
当然可以。
在我国的法律术语中,保释被称为取保候审,这乃是针对在刑事诉讼流程中的被刑事追究者但尚未遭受刑事拘留之人;
为了防范他们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责令他们提名担保人或缴纳保释金,同时须呈交保障书,用以保证随时受到讯问时能够迅速到达。
以下几种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获得取保候审:
(二)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加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或者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若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造成社会风险增大的;
(四)如果羁押期已届满,司法案件仍未获解决,便需要实行取保候审来等待进一步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被刑事拘留要多少天找律师
面临刑事拘留之际,涉案人员或者其家属应当尽快寻求律师的协助,一般来说,尽早寻求援助对维护其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通常意义上,刑事拘留后的第三十七日被视为决定性的“黄金救援时期”。在此期间,律师有机会深入探知事件状况,向调查机构提交法律见解,并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等权利。若事件情况较为复杂,调查机构可能会考虑延长拘留期限。然而,无论何种情况,尽早让律师参与其中,都能更有效地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以及辩护策略。总而言之,切勿拖延时间,务必尽早寻求律师为被拘留人士提供法律支援。
刑事拘留非权力分工体现,乃公安、检察院侦办案件时,遇法定紧急情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自由的强制措施,严格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决策执行,确保权力在法定框架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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