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与是否最终给予罪犯缓刑处罚之间,并无明确的逻辑关系。所谓“取保候审”,是指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这三大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需要变更既有的强制性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脱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现有的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而“缓刑”,则是指对于被判处一定刑期的罪犯,在一段特定的期限之内,附带条件地暂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的一种制度安排。
至于是否会给予罪犯缓刑处罚,主要取决于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危害结果以及罪犯本人的认罪态度、悔过表现等诸多复杂因素。如果罪犯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明显的悔过表现,且没有再次实施犯罪的风险,同时宣告缓刑也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该罪犯就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宽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院取保候审与罪犯是否缓刑无直接逻辑联系。取保候审是防逃脱的强制措施,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缓刑则是对轻罪犯附条件暂不执行刑罚。是否缓刑取决于罪行性质、情节、危害、认罪态度及悔过表现等,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宽恕罪犯。
二、法院取保候审多久开庭
取保候审并非必然伴随着法庭审判环节。
若在公安机关主导的案件调查过程中,满足取保候审各项规定要求者,当事人可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书面申请以求通过批准取得保释候审的资格。
1.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与之相关联的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场合;
2.犯罪嫌疑人涉及刑事责任,且届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实施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的情况;
3.原本已设定拘留期,但案件尚未得以结案,需进行取保候审以待进一步审理的情形等多个方面。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在采取保释措施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嫌疑人未违反任何规定,那么当保释期结束时,将凭借解除保释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所缴纳的保证金。然而若在这一过程中,嫌疑人出现某些违规行为,银行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没收其部分或全额保证金,同时对其进行劝诫,要求其写下悔过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监视居住或逮捕等。对于决定没收保证金的情况,银行将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并制作《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以书面形式告知嫌疑人。若嫌疑人对此决定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法院取保候审与罪犯是否缓刑无直接逻辑联系。取保候审是防逃脱的强制措施,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金。缓刑则是对轻罪犯附条件暂不执行刑罚。是否缓刑取决于罪行性质、情节、危害、认罪态度及悔过表现等,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宽恕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