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犯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而言,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他们是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的。
然而,减刑与否需从多角度综合考虑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及悔过之意等方面的因素。通常来说,若犯罪分子在服刑过程中严格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或者其确有显著悔过表现或立功行为,那么便可申请减刑。但是,若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应给予更优惠的减刑待遇。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减刑并非无制约的,而是存在一定的限制与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故意伤害罪获刑三年以上者,在满足条件下可申请减刑。减刑依据其服刑表现、悔过及立功情况。严守监规、积极改造或有显著悔过、立功者可申请。重大立功者减刑更优。但减刑受限制与程序约束,非无条件执行。
二、故意伤害罪可以取保候审吗需要哪些条件
若符合特定条件且存在故意伤害罪被申辩的情况下,可向司法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在满足以下任一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诉求:
1、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者;
2、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后不至于引发严重社会危害性现象的人员;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在怀孕阶段或是哺乳期婴儿母亲的人群中,经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后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性的人员;
4、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尚未得出最终判决结果,在此期间需采取相应取保候审措施的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故意伤害罪当事人不追究,多久可以出来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故意伤害罪属于公共刑事诉讼事件范畴,即使加害者或者受害人方面表达了不追求责任的意愿,执法机构也必须尽职尽责地依法进行处理。若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且得到受害方的谅解,这将对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然而,关于罪犯何时能够获得释放,这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如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通常情况下,执法机构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对于被判以管制的罪犯,其刑期应在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对于被判以拘役的罪犯,其刑期应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而对于被判以有期徒刑的罪犯,其刑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确定。但是,如果罪犯符合缓刑的条件,那么他/她可能无需实际入狱服刑。总而言之,罪犯的具体释放日期需要根据整个事件的具体情况,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准确的判断与裁定。
故意伤害罪获刑三年以上者,在满足条件下可申请减刑。减刑依据其服刑表现、悔过及立功情况。严守监规、积极改造或有显著悔过、立功者可申请。重大立功者减刑更优。但减刑受限制与程序约束,非无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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