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期间没有通知本人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刑事司法措施之际,大部分情况下相关部门将通知涉案人员对此事有明确了解。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当有关机关决定对涉嫌犯罪或者被指控的被告人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特殊保护时,他们有义务向其详尽解释此决定的内容以及必须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其违规所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若出现未曾及时通知到当事人的情形,这无疑表明该过程有些许程序瑕疵。然而在某些极端状况下,例如由于暂时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等因素导致无法立即进行通知,那么这种延误也是可以理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执行取保候审时,通常通知涉案人员了解。取保候审是执法重要环节,决定时需向被告人解释内容及规章制度、违规风险。未及时通知当事人可能反映程序瑕疵,但极端情况下如暂时无法联系,延误可理解。
二、取保候审期间算刑期吗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计入刑期这一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
即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如果他们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依法羁押的,那么这些被羁押的时间便可以折抵掉相应的刑期。
然而,请注意,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它与犯罪分子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并无直接关联。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取保候审并不具备折抵刑期的效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有什么限制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采取强制措施之人需要遵守相应的限制条款。首先,未经司法行政部门许可,被执行人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属之行政区域。其次,一旦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变更,需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执法机构进行报备并进行填报。再次,如接到司法传唤,应立即出庭接受询问。同时,不得对证人的证言进行干扰,亦不得销毁、篡改相关证据或与他人串通口供。此外,还需将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驾驶证等交由执法机构妥善保管。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以上规定,已缴纳保证金者,将视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其书面检讨过错,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在执行取保候审时,通常通知涉案人员了解。取保候审是执法重要环节,决定时需向被告人解释内容及规章制度、违规风险。未及时通知当事人可能反映程序瑕疵,但极端情况下如暂时无法联系,延误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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