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怎么延迟通知
被取保候审暂时中止所谓“延迟通知”的行为,实际上很有可能会构成法律程序上的瑕疵或者违规。在一般的情形下,作为享有充分权力的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法院机构,它们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采用取保候审方式来处理涉及犯罪的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立即联络已经被确认身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并向其传达这一决定。然而,如果出现了所谓的“延迟通知”现象,那么这很可能是因为案件本身的错综复杂性、相关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或者其他一些不可预知的特殊原因所导致的。但是,无论如何,这种所谓的“延迟通知”都应该有一个合理且合法的解释和依据,否则就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延迟通知”或构成法律瑕疵。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即通知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若出现“延迟通知”,或因案件复杂、疏忽或特殊原因,但需合理解释,以免损害当事人权益。
二、取保候审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吗
取保候审一项权利的行使与保障通常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和监督。
具体来说,它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包括侦查、起诉以及审判期间,对于涉嫌触犯刑法且尚未遭受正式刑事拘禁的个人,为了防止他们规避法律责任或者逃避司法机构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相关部门会要求这些涉案人员提供保证人或者向他们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出具相应的担保承诺;
以此来确保案件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司法机构的工作、随时听候传讯,这也是一种有效的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当公安机关决定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时,有义务立即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全面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多久通知家属
检察机关做出不予起诉决定之后,其通常会在一段合理的期限内,将结果告知被取保候审者的亲属。尽管其具体的时限尚未有明确且统一的法律规定,但一般来说,检察机关都会竭尽所能地尽早履行通知职责。通知的落实形式可能包括纸质文件的寄送,亦或是电子邮件或电话的直接沟通,视各家检察机关的内部工作程序和实际状况而定。若您身为亲属,长期未能接到通知,您可以寻求检察机关的详细解释及说明。值得提醒的是,无论是法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不起诉、基于量刑适当的酌定不起诉,还是因事实无法查清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它们各自都有着独特的适用条件与法律后果。
取保候审“延迟通知”或构成法律瑕疵。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即通知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若出现“延迟通知”,或因案件复杂、疏忽或特殊原因,但需合理解释,以免损害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