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没人取保会怎么样
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提出了获取保释许可的请求,却未有人愿意作为保证人替他们担保,那么这可能导致他们继续受到拘留的惩罚。
然而,获取保释必须满足严格的法律规定,通常是因为犯罪行为较轻微且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罚金等罪行。当没有人为其提供担保时,司法机构会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妥善地处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拘禁状况。在此情形下,倘若案件尚处于调查、审查起诉或是审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可能需长期滞留在看守所之中,静待接下来的法庭审理进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若求保释却无人愿担保,可能持续拘留。保释需符合轻罪及法律严规,如管制、拘役或罚金。无人担保时,司法机构据案情依法处理拘禁。调查、起诉或审判期间,他们或需长期羁押于看守所,直至庭审。
二、取保候审的执行条件有什么
为使犯罪嫌疑人家属能够顺利执行取保候审程序,需满足以下任何一项条件:
包括但不仅限于(一)对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二)若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产生的;
(三)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者,或者是孕妇以及哺乳期内的母亲这些特定群体,采取取保候审也可不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四)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属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亦需采取取保候审的举措。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交会怎么处理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问题,倘若未能及时提交,公安机关将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处置措施。首先,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令其在指定时间内如数缴付该笔款项。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在上述时期间内并未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公安局有权视情况变更对其进行的强制性监管措施,例如采取逮捕手段进行严格控制。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的初衷,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切实遵循各项取保候审规定。如若拒绝缴纳这部分费用,则将被视为对刑事诉讼程序表现出不合作态度,有可能对事例处理结果及最终判处刑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归根结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适时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乃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在法律框架下所应承担的基本责任,否则将可能面临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若求保释却无人愿担保,可能持续拘留。保释需符合轻罪及法律严规,如管制、拘役或罚金。无人担保时,司法机构据案情依法处理拘禁。调查、起诉或审判期间,他们或需长期羁押于看守所,直至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