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金算涉案财物吗
保释金不属于涉案财产范畴。保释金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能够遵守有关保释期内的各项规定而交纳的押金。这一附加担保方式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限制保释人员的行为举止,从而确保持续的基本配合态度,以确保案件的刑事诉讼流程顺利推进并得以圆满完成。在案件审理终结且保释人员遵守了所有相关规定之后,这笔保证金将被全额返还给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保证金退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保释金非涉案财产,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遵守保释期规定所缴押金,旨在约束其行为,保障诉讼顺利。其目的在于促进合作,确保刑事诉讼流程顺畅。案件结案后,若保释人全面守规,保释金将全额退还。
二、取保候审是在什么阶段
取保候审的执行时间,根据案件不同阶段的具体需要而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最终的法院审理阶段。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款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其次呢,该类人士必须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即,他们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处罚,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任何社会危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由谁批准
取保候审的授权机构主要包括两类:即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在调查程序中,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则需向其属于同一层级的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批。后者承担起审核该申请的职责,并决策是否予以同意。而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则此项任务将由他们自己来完成,无需再经由上级领导批准。至于在审判环节上,人民法院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对被告采取取保候审这项强制性的法律保护措施。在此过程中,需关注到的关键点是,做出取保候审的行动必须要根据犯罪所涉及的性质、详尽程度、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个人特质等诸多方面加以综合权衡后才得以作出。
保释金非涉案财产,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遵守保释期规定所缴押金,旨在约束其行为,保障诉讼顺利。其目的在于促进合作,确保刑事诉讼流程顺畅。案件结案后,若保释人全面守规,保释金将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