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是没啥大事吗
在纠正一个基础性错误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这一行为并不等同于案件的严重性或司法裁决的可能性的削减。实际上,从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来看,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强制手段,相较于诸如拘留和逮捕等更为严格的措施而言,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所施加的限制相对较小。
然而,被取保候审的原因可能包括犯罪情节轻微、预计将被判处较轻刑罚以及身患严重疾病等多种因素。尽管如此,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等各个环节仍然会持续推进。倘若最后经由法院判定被告有罪,并且判处相应的刑罚,被告人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不是可以逃避惩罚的借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纠正基础性错误需明:取保候审非减轻案件严重性或司法裁决之兆。它仅为刑诉中较轻的强制措施,限制自由较少。其因含情节轻微、轻判预期或重病等。取保期间,调查、起诉、审判继续。若法院定罪量刑,被告仍须担责,非逃避惩罚之途。
二、取保候审在哪里申请
对于申请取保候审的事宜,必需要向负责案件办理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而已经处于拘禁状态下或被视为潜在威胁对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同样具有向上述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
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法院在收到关于取保候审请求的申请书之后,必须在法定的七日时限内对是否批准给予明确回复,如获准许,便由公安机关具体施行相应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会不会收监
在接受了取保候审之后,若当事人在司法机关对事例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将其收监,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如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过许可擅自离开居所地所在的城市或县级区域,亦或是试图干扰证人的正常作证等行为,则有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的境况。此外,检察机关在审理事例的过程中,若是经审查发现事例涉案情节恶劣,当事人原有的取保候审条件已经不再适用,或者是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认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实施逮捕的,也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即由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从而导致当事人被收监。然而,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事例的基本情况并无出现重大变动,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重新收押的。
纠正基础性错误需明:取保候审非减轻案件严重性或司法裁决之兆。它仅为刑诉中较轻的强制措施,限制自由较少。其因含情节轻微、轻判预期或重病等。取保期间,调查、起诉、审判继续。若法院定罪量刑,被告仍须担责,非逃避惩罚之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