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书到哪里写的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申请书一般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请的辩护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近亲代为书写。原则上,申请人可以自行撰写申请书,亦可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代笔完成。若申请人决定自行起草申请书,则需详细表述申请取保候审的依据及因由,例如犯罪嫌疑人身體狀況特殊不宜承受監獄拘禁之苦,涉案情節輕微,可能遭判處的刑罰相對較輕,以及依經濟、社會背景等因素考量,不存在足以顯示相反情況的重大證據等。在此基础上,应当尽心梳理和陈述申请的理由,从而提高获取取保候审申请准予通过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申请可由嫌疑人、被告人、其辩护人或近亲属撰写。申请人可自拟或聘律师代写,需详述申请依据,如嫌疑人健康不宜羁押、案情轻、刑罚预期轻、经济社会因素等,无重大反证。精心阐述理由,提升获批可能性。
二、取保候审书怎样写
关于拟定《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基本要求如下:
首先,应当在文档顶部居中位置明确标示“取保候审申请书”这一主题。
其次,详细填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素在内的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此外,还应当在此部分说明申请人与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之间的家属或者其他特定关系;
再者,基于上述事实和情形,提出相应的取保候审申请之缘由;
最后,请务必亲笔签章,同时备注上日期以确保时间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书会交给本人吗
取保候审决定书通常情况下会直接递送给被认定的罪行嫌疑犯,当然这一文书同样需要被送达到该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及负责实施取保候审行动的执法机构。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肃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必要强制性司法手段,在决定作出之后,应当依照法律规范将涉及此项事项的相关文书进行合法送达。根据法律规定,当决定机关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宣读,并要求其签署姓名、按下指纹,同时向其明确告知所应遵守的各项规定以及违反这些规定将会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若犯罪嫌疑人无法亲自出席,那么决定机关则需立即通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执行,并且在执行完毕后,要及时向决定机关报告执行结果。总的来说,在正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书都会被送到犯罪嫌疑人本人手中。然而,由于每个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处理流程都存在差异,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微小的变化。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申请可由嫌疑人、被告人、其辩护人或近亲属撰写。申请人可自拟或聘律师代写,需详述申请依据,如嫌疑人健康不宜羁押、案情轻、刑罚预期轻、经济社会因素等,无重大反证。精心阐述理由,提升获批可能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