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过期没消息了咋办
关于取保候审期满后仍然未收到任何通知或信息的情况,请务必保持冷静。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可能是由于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出现了延误亦或是涉及到其他更为复杂的问题。在此种情形下,您完全有权利主动与负责本案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以期获得对案情发展动态的准确掌握。若您确信自身的合法利益遭受了侵犯,或者发现相关部门存在着消极怠工的现象,那么您有权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申诉。
然而,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的最终解决,司法机构仍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期满未获通知,请保持冷静。延误或因案情复杂,可主动联系公安或检察院了解进展。若感权益受损或遇消极处理,可向上级部门投诉。但需明确,取保候审非结案,司法将依实情处理。
二、取保候审多久传讯一次
1、在此情况下,我们应强调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对传唤次数并无明确的时间及频次限制,相关义务人员须接受随时可能的传召并按时达到现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制定的规定,被获准进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几项规范:
(1)未经执行机关的明确许可和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或者县;
(2)在接到执行机构的传唤通知后,务必确保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出席;
(4)坚决禁止毁灭、伪造或者编造证据以维护事实真相或串谋其他被告等行为。
倘若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未能遵从上述条款的规定,那么已有缴纳保证金的,该笔款项将由警方依法予以没收,同时还会依据具体情节,分别处以责令当事人进行深刻反省并悔过自新,重新缴纳额外保证金、寻找额外保证人或者进行监视居住甚至依法逮捕等相应惩戒措施。
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接受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以上条款的话,那么待到取保候审阶段顺利结束时,该笔保证金应予全额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是啥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者可以适用取保候审:一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二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被告人;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处于孕期或哺乳期中的女性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四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到期,但事例还未被审判完毕,那么就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具体的取保候审程序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受理取保候审申请的主体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接着,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必须在三天内做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若同意取保候审,则需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等。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取保候审期满未获通知,请保持冷静。延误或因案情复杂,可主动联系公安或检察院了解进展。若感权益受损或遇消极处理,可向上级部门投诉。但需明确,取保候审非结案,司法将依实情处理。